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承载量大,中重型商用车不仅在道路运输业的地位比较突出,且作为生产资料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十分突出。其道路客货运输量在综合运输总量中的比重一直居于领先地位,而道路运输主体——营运车辆又绝对是以中重型商用车为主导。
正因为承载量较大,地位特殊,21世纪以来我国中重型商用车发展很快,保有量也越来越大,致使其在公路交通事故中的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都比较大,而且对环境的污染和能耗也比较大,所以其安全性、可靠性、应用与管理,一直被国家有关部门放在汽车行业最为突出的位置。
鉴于此,从国家层面,特别鼓励发展中重型商用车先进产品和应用新技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而且在近些年显得尤为突出和紧迫。近年来以政策法规鼓励发展的中重型商用车先进产品和新技术,主要体现在安全性、环保性、节油性和运输结构(吨位、型式)上,其中:
安全性、运输结构直接关系到运输的安全、效率和效益;
环保性、节能性主要为应对近些年国家日益严峻的环境压力;
安全性、环保性、节能性早已上升到国务院及各部委以及国标委出台的强制性政策法规上;
运输结构近些年仍局限于交通运输部的引导性和推荐性政策(以市场为主导)。
围绕上述要求的政策法规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强制性的,如安全(GB 2758等)、环保(排放法规升级)、油耗限值等方面,出口单位较多,涉及面也最广;
(2)非强制鼓励性的,主要出自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等部门,如针对“甩挂运输试点”和“天然气汽车”发展等的政策;
(3)引导性的,指出方向,但终由市场调节,包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出台的政策,如近些年一直倡导的“营运货车重型化、厢式化、专用化”、“客车高档化”等。
以政策文件和强制性标准法规鼓励发展的中重型商用车产品和技术,主要体现在国标委、环保总局、质检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信部、国务院安委会等发布或出台的标准、规划、纲要、通知中,其中有的是为了提升车辆的主动安全性和可靠性,有的是为了降低运输车辆的排放和能耗。下面就其中11个重要政策文件和3个主要标准的相关要点,作一解读。
1 近年涉及中重型商用车的11个政策文件
1.1 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
该《规划》于2011年04月13日,由交通运输部印发。相比《公路水路交通“十一五”发展规划》,它反映了“大部制”后增加的邮政服务、民用航空、城市客运管理以及综合运输方面的发展规划;它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对未来交通运输业发展方向作了梳理,是指导2011—2015年我国交通运输发展的重要的纲领性文件。其与中重型商用车直接相关的内容要点如下:
(1)加快提升运输装备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到2015年,中高级营运客车比例达到40%,重型车、专用车和厢式车占营运货车比例达到25%、10%和25%。
(2)引导营运车辆向专业化、标准化、清洁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大中型高档客车,大力发展适合农村客运的安全、实用、经济型乡村客车。鼓励发展集装箱、厢式、冷藏、散装、液罐、城市配送等专用运输车辆和标准车型。重点推进干线公路营运货车的轻质化、标准化。加快更新老旧车辆,促进高效、节能运输车辆的发展。建立健全推荐车型制度,促进车型标准化。
(3)全面推进甩挂运输试点工程,探索甩挂运输运营组织模式,进一步完善促进甩挂运输全面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组织开展部、省两级甩挂运输试点工程。择优推荐具有较大资产规模、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有稳定的甩挂运输业务需求,有一定的甩挂设施装备条件的企业作为试点对象,重点对试点企业(项目)的甩挂作业站场设施和信息管理系统改造、甩挂运输车辆购置更新给予资金补助和政策扶持,使试点企业“十二五”末牵引车与半挂车比例达到1∶2以上。
(4)积极采用混合动力汽车、替代燃料车等节能环保型营运车辆,推广应用自重轻、载重量大的运输装备。对营运车船设置能耗和排放限制标准,提高准入门槛,淘汰低标准及老旧车船。鼓励使用天然气动力和电动车等节能环保型城市公交车,开展混合动力、电能出租汽车试点工作。与2005年相比,力争“十二五”末营运客车、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分别下降6%和12%。
1.2 道路运输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该《纲要》于2011年10月20日由交通运输部发布,系根据《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出台,其中与有关道路运输车辆相关的政策更为具体化。历史上,专门针对“道路运输业”发布的纲要,之前曾见过《道路运输业发展规划纲要(2001-2010年)》和《道路运输“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纲要》先后提出了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1)发展目标
可归结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安全、更高效、更便捷、更可靠、更绿色的道路运输服务”。其中与中重型商用车直接关联的内容主要体现在运输结构调整和对运输车辆节能、减排、运行安全的要求等,发展目标中与中重型商用车直接关联的主要指标见表1。
表1:“十二五”时期道路运输业发展中与中重型商用车直接关联的主要指标
类别 |
指标 |
2010年 |
2015年 |
属性 |
更安全 |
营运车辆万车公里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年均下降 |
3% |
约束性指标 |
二级及以上公路客运站危险品安全检测仪配置率 |
79.6% |
100% |
约束性指标 |
更高效 |
客运量(亿人次) |
305.3 |
375 |
预期性指标 |
旅客周转量(亿人km) |
15020.8 |
20800 |
预期性指标 |
货运量(亿t) |
244.8 |
300 |
预期性指标 |
货物周转量(亿tkm) |
43389.7 |
58400 |
预期性指标 |
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客运站场建成率 |
— |
50% |
预期性指标 |
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货运站场建成率 |
— |
40% |
预期性指标 |
甩挂运输拖挂比 |
1:1.2 |
1:2 |
预期性指标 |
营运客车中、高级客车所占比重 |
27.7% |
40% |
预期性指标 |
重型货车所占比重 |
21.56% |
25% |
预期性指标 |
专用货车所占比重 |
5.12% |
10% |
预期性指标 |
厢式货车所占比重 |
19.09% |
25% |
预期性指标 |
更便捷 |
乡镇通班车率 |
98.06% |
100% |
约束性指标 |
建制村通班车率 |
90.11% |
92% |
约束性指标 |
维修救援平均到达时间(50 km以内) |
— |
1 h |
预期性指标 |
更可靠 |
旅客班线运输发车正点率 |
— |
95% |
预期性指标 |
货损货差率 |
|
5‰ |
预期性指标 |
车辆维修返修率 |
— |
3% |
预期性指标 |
更绿色 |
营运客货车辆燃料消耗限值达标率 |
— |
100% |
约束性指标 |
营运客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降低(与2005年比) |
— |
6% |
约束性指标 |
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降低(与2005年比) |
— |
12% |
约束性指标 |
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CO2降低(与2005年比) |
— |
11% |
约束性指标 |
说明:(1)预期性指标:道路运管部门利用政策引导,期望市场能实现的目标。主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道路运管部门通过创造良好的制度和市场环境,并适时调整调控方向和力度,综合运用各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努力争取实现。(2)约束性指标:在预期性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并强化了道路运管部门责任的指标。涉及公共服务和公众利益领域,如安全、环保、诚信服务等,道路运管部门要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和有效运用行政手段,确保实现。 |
(2)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重点任务有9个方面,其中直接关系到“中重型商用车”的内容为5个方面:
a)构建便捷的客运服务网络,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具体说,就是加快发展适合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安全、实用、经济型客车;不断优化线网布局,合理控制新增一类客运班线。
b)提升货运组织化水平,服务现代物流发展。即大力发展各种专用运输、鲜活农产品及高附加值货物直达运输,加快发展甩挂运输、多式联运、定班定线的货物运输、汽车列车运输、冷链运输等。
c)加快国际道路运输发展,提高运输服务能力。即强化国家道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运输车辆装备水平,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
d)健全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体系,提升整体保障能力。即加强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强化部门联动,对营运车辆生产、改装、运行等进行多层面、多角度的综合管理。不断完善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装备技术要求。
e)大力发展绿色道路运输,突出行业节能减排。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标准,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道路运输证》配发与车辆燃油消耗量监测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
保障措施有4个方面,其中直接关系到“中重型商用车”的内容为2个方面:
a)加强制度建设,夯实行业法制基础。即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系统解决阻碍甩挂运输、网络化运输、无车承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模式发展的法制障碍;健全和完善推荐车型制度、车辆分类和分级管理制度。
b)创新政策手段,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如研究探索支持道路营运车辆结构优化的经济政策。研究引导企业使用清洁能源车辆的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对多轴重载货运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研究制定推荐标准车型应用、扶持龙头和骨干运输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1.3 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为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2011年12月31日由工信部、公安部联发。该《通知》当时来得很急,凸显即时性。这主要因为近些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既有超员、超速、违规载货、疲劳驾驶等管理和操作问题,也有大中型客货车自身存在的安全技术性能问题,当时曾引起大中型商用车生产企业的普遍关注,有的企业还显得措手不及。
《通知》指出:部分大中型客车存在车身结构强度不高、乘员保护设施不完善、抗侧倾稳定性能不强等方面问题;部分卧铺客车存在车内易燃品多、逃生通道狭窄等安全隐患;大型货车及挂车存在超载、超长、超宽违规运输问题,违法改装商品运输车、低平板车问题突出。为此对“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要求”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主要体现在与提高车辆主动安全性有关的装备或结构上。此外还对《公告》管理、车辆生产质量管理、车辆注册和商品车运输管理提出新要求。都是强制实施,没有激励政策。
具体的安全技术要求,针对不同的车型而不同,例如:
(1)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应装备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限速装置(最高时速≤100km);所有座椅应装置汽车安全带。
(2)Ⅱ、Ⅲ级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应符合GB/T17578《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规定。
(3)B级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应符合GB18986《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规定。
(4)车长>9m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应至少设置2个乘客门,装用子午胎、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前盘式制动器。
(5)车长>11m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车身应为全承载整体式框架结构。
(6)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12t的货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其中危险货物运输车应装备限速装置(最高时速≤80km),前轮盘式制动器。
(7)总质量>12t的货车、车长>8m的挂车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尾部标志板,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
(8)所有货车均应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总质量参数,半挂牵引车喷涂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参数,栏板货车和自卸货车还应喷涂栏板高度参数,罐式汽车和挂车还应在罐体上喷涂罐体容积及允许装运物品的种类,字体高度≥80mm。等等。
1.4 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
《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 (安委办[2011]50号)是2011年12月31日由国务院安委办制定印发的。
该《规划》主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制定。由于其发布者地位高于各部委,所以其权威性、严肃性和执行力度都高于前面的几个政策文件。
该《规划》提出:强化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提升客货运输车辆运行安全性、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进一步严格道路交通执法等7个重点任务;客货运输车辆运行安全保障工程、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等5个重点工程,以及强化各级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等3方面的保障措施。其中关于中重型商用车产品和新技术的鼓励政策,也涉及不少内容。相关要点如下:
(1)强化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在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校车、重中型货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客货运输车辆上全面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建立省市县3级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或监控端)。全面提高校车安全保障水平,按照政府主导、财政投入、专业运营的原则,研究制定扶持和鼓励校车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2)通过政策、标准和行业管理等多方面措施,提高客运车辆侧倾稳定性要求,严格执行客运车辆车身上部结构强度要求的国家标准,强制推行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校车的所有座椅安装汽车安全带,强制要求大型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校车安装限速装置和采用全承载整体式结构车身,提高客运车辆主被动安全性。
(3)加大货运车辆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等安全装置要求的执行力度,推广使用货运车辆限速、限载等装置,鼓励发展厢式货车,引导货车采用安全驾驶室,提高货车主被动安全性。至2015年,重中型货运车辆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等安全装置完好率达90%以上。
1.5 关于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意见
2013年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布《关于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意见》(国办发[2013]12号)。
照理说,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本是工业节能减排的一个重要的领域,其实完全可以由环保部、工信部联合作出安排;但何至于升至国务院办公厅这一级别?而且还是发给了各地政府和各部委。这种高规格的“礼遇”,至少传递出以下几个信号:
第一,将财力“花到刀刃”上。应用广泛、保有量巨大的内燃机既是耗油大户,也是排放大户,其排放量估计可与火电厂比肩,其耗油量在各产业中则无出其左右,所以其节能减排的潜力巨大,意义也更深远。它广泛应用于到汽车、摩托车、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船舶、飞机、火车等产品及应用领域,而这些领域都被不同的部委乃至各地把持着、管辖着。既然,内燃机的节能减排技术具有共性,所以,统一思想、集中力量和统一部署来提升整个内燃机工业的节能减排水平,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第二,不仅仅针对汽车行业。面对内燃机动力,政府部门近年提出的“新能源”思想主要针对汽车工业(过去汽车工业一直提“替代能源”),所以,国务院办公厅此次高屋建瓴地发出《意见》,将在内燃机的所有应用领域展开一场“歼灭战”,如有关方面已开始向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领域深入。
第三,该《意见》,对近年有关政府部门赋予汽车工业的不恰当的“节能减排”思路,具有一定的纠偏作用和指导意义。
第四,《意见》在肯定了内燃机的作用、我国内燃机节能减排技术已取得长足进步后,指出我国内燃机节能环保指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在于关键核心技术欠缺、节能减排标准体系不健全),高能耗、高排放、低性能内燃机仍在广泛使用,节能减排潜力巨大。为此提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核心,以示范工程为抓手,加强统筹协同,完善管理制度和政策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内燃机节能减排新技术研发、应用和产业化,推进内燃机替代能源多元化应用,推动再制造产业发展,降低内燃机燃油消耗率,提高我国内燃机节能减排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意见》阐述了11个重点领域的具体任务(含技术路线)、6个重点工程和一系列“政策措施”,其涉及中重型商用车发动机及其新技术的内容要点如下:
(1)加快高效涡轮增压、余热利用、动力涡轮等技术应用。加强内燃机机械效率提高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重点开展低摩擦技术的开发应用,推进智能化、模块化部件产业化应用,实现部件合理配置和动力总成优化匹配。
(2)重点开展电控燃油喷射系统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加强和改善喷油器总成、电控执行器、轨压传感器、进油计量阀、电控单元生产的质量控制。提高增压器制造水平及其自主研发能力,掌握可变几何截面涡轮、可调多级增压、汽油机增压器、增压器轻量化等关键技术。
(3)重点提升选择性催化还原器、颗粒捕集器、废气再循环系统、三元催化和氧化催化转化器、在线诊断系统、关键气体传感器的技术水平,加强排气后处理装置与整机的协调匹配,提高产品生产与使用的一致性和产品的可靠性、耐久性。
(4)鼓励替代燃料发动机与现有发动机制造体系兼容。积极发展柴油-天然气双燃料内燃机、生物柴油内燃机。开展汽油-甲醇双燃料点燃式内燃机、柴油-甲醇双燃料压燃式内燃机的应用试点工作。加强内燃机高效燃用替代燃料、有效控制非常规排放等基础研究,重点掌握耐醇燃料供应系统、天然气供应系统、点火及其电控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开发适于内燃机应用替代燃料专用润滑油和排气后处理技术。
(5)制定实施内燃机产品再制造推进计划,积极开展内燃机产品再制造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优选再制造技术路线,完善再制造工艺流程,支持采用表面修复等关键技术,建立健全有利于旧件回收的市场体系,推广符合标准的内燃机再制造产品,鼓励对汽车、工程机械用发动机及其关键零部件开展再制造。
1.6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本)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本)》(2013年5月1日施行)系2013年2月16日由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发布。
国家有关部门不定期发布年度性的《产业结构调整调整指导目录(XXXX年本)》,是值得各产业界(包括汽车产业)长期跟踪研究的重要文件,因为它显示出的不仅是当年对产业结构所作的调整,还保留了仍将继续执行的产业发展方向(大多具有前瞻性)。该《目录》作为政府引导投资方向,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自发布实施以来,对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引导投资方向,提升产业发展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国民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此修订版《目录》,涉及中重型商用车产品和技术的内容要点有:
(1)商用车关键零部件:电涡流缓速器、轮胎气压监测系统(TPMS)、随动前照灯系统、LED前照灯、数字化仪表、电控系统执行机构用电磁阀、低地板大型客车专用车桥、空气悬架、吸能式转向系统、大中型客车变频空调、高强度钢车轮、载重车后盘式制动器。
(2)双离合器变速器(DCT)、电控机械变速器(AMT)。
(3)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度钢、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先进成形技术应用:激光拼焊板的扩大应用、内高压成形、超高强度钢板热成形、柔性滚压成形等;环保材料应用:水性涂料、无铅焊料等。
(4)高效柴油发动机(≤3L升,功率≥50 kW/L;>3L升,功率≥40 kW/L);后处理系统(包括颗粒捕捉器、氧化型催化器、还原型催化器);电控直列式喷油泵、电控高压共轨喷射系统、电控高压单体泵以及喷油器、喷油嘴。
(5)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能量型动力电池组(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次),电池正极材料(比容量≥150mAh/g,循环寿命2000次≥初始放电容量的80%),电池隔膜(厚度15~40μm,孔隙率40%~60%);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管理系统,电动汽车电控集成;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密度≥2.5kW/kg,高效区:65%工作区效率≥80%),车用DC/DC(输入电压100V~400V),大功率电子器件(IGBT,电压等级≥600V,电流≥300A);插电式混合动力机电耦合驱动系统。
(6)电动空调、电制动、电动转向;怠速起停系统。
(7)电子控制系统:发动机控制系统(ECU)、变速箱控制系统(TCU)、制动防抱死系统(ABS)、牵引力控制(ASR)、电子稳定控制(ESP)、网络总线控制(CAN)、车载故障诊断仪(OBD)、电控智能悬架、电子驻车系统、自动避撞系统、电子油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