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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7月1日起全面执行机动车国四排放标准

  2013年6月7日,宁波市环保局发布消息:7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也就是通常说的国四标准。届时,所有在我市新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柴油车重型汽油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规定;而单一气体燃料点燃式汽车则必须符合国五标准。

  同时,外省市转入的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经市环保部门审核达标后,由宁波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办理转入手续。对于不符合国四标准的外省市机动车辆,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对已经买了车子的市民来说,没什么影响。”该负责人说,不过,这段时间想买柴油车的市民就要留心了。

  准备买新柴油车的话,要注意看一下车辆说明书、污染物排放合格证,上面都会标明车辆是否符合国四标准。如果想从外地向本市转入柴油车,请务必先登录机动车环保车型查询网站,查询车辆是否符合宁波的标准。

来源:中国宁波网 作者:林伟 赵鸣婵
文章关键词: 国四 柴油车 重型汽油车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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