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中旬起,央视记者在当地跟随货车,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几百公里的路段上,就拍摄到了运管、城管、路政几个部门,对运输车辆轮番上阵的罚款场面。面对司机的投诉,城管局的负责人竟然提议司机办个罚款的包月,如此荒诞的说辞,让人既气愤由好笑。这位城管局的负责人似乎已经忘了自己的行政职责、忘了自己的身份,忘了本应该烂熟于胸的法律法规……
不超重不超长不超宽,货车司机被罚7200元。
11月17号,记者在天津遇到大货车司机王海军的时候,他正一脸沮丧在停车场检修自己的车辆。他告诉记者,现在的运输生意不好跑,前几天一笔稀里糊涂的罚款,一下子就让他花掉了7200元。
货车司机王海军:本身罚款交5000块钱,再交1000块钱拖车费,再交1200的停车费,这几天的时间就是七八千元钱就没了。
王海军告诉记者,11月7号中午,他开着自己家的这辆半挂车,车上拉的是泡沫板和彩钢板,总重量还不到5吨,车辆正常行驶在天津至塘沽公路上的时候,忽然前面出现一辆交通执法车,并示意他靠边停车。
货车司机王海军:我也不知道犯啥错误了,我也不知道什么事。靠边吧停下了,停下了,他们也没拿证件,直接就是要我上岗证和营业证,我就给他了。
这时王海军才知道,拦车的这些人是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管理局稽查大队的执法人员,这些运管执法人员告诉王海军,他的车辆涉嫌超限运输大件货物,并要求他把车开往对方指定的停车场,自己拉的还不到5吨的货物,怎么成了涉嫌超限运输大件货物呢,王海军死活想不通。
货车司机王海军:拉了一车泡沫板,彩钢板,15米长,一米宽,拉了30块,重量是5吨左右。我行车证是27吨的。我拉5吨,什么也不超,不超长不超宽不超高。
不过王海军说,这些人根本不听他辩解,一名运管人员还坐进了他的驾驶室,监督王海军把车开向城区内的停车场方向。虽然有执法人员在一旁,但王海军担心大型货车进城被罚款,他选择了外环路绕道行驶,此时,让他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
货车司机王海军:他那个车在后面追我,追我到我前面急刹车,就想让我停车。他在前面总是靠我,往我前面停,完了踩急刹车。我就躲他,一会往左面拐,一会往右面拐,从快车道到慢车道,从慢车道到快车道,结果(追我)能有将近1000米。
原来,执法车辆以为王海军要强行驾车逃避处罚,于是在公路上上演了惊险的超车截停一幕。最后,王海军的车被逼得实在无路可走,停在了快车道上,虽然记者采访时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几天,但提起这件事,王海军仍然感觉后怕。
货车司机王海军:我一急刹车,就差一点没撞上前面车,也就差20厘米吧。
急刹车。刹车印后面能拖出去20米,速度比较快当时,在快车道上,车还是歪歪斜斜的停在快车道上,好悬没出事。
在被强行截停后,王海军才想起来,在他印象中,根据2004年交通、公安、发改委三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超限超载认定、处罚必须由交通、公安执法人员共同组织实施,而眼前只有运管执法人员。王海军开始质疑对方,在没有交警配合就上路拦截车辆是违规执法,并拒绝把车开到停车场。面对王海军的质疑,对方干脆叫来了一辆拖车,把王海军的货车强行拖进了一家停车场。
货车司机王海军:车给我别停以后,叫个拖车来,直接给我拖走了,也没经过我同意,强行拖走的。
记者:拖到哪去你也不知道?
货车司机王海军:不知道,拖到哪我就不知道了。
随后王海军被带到了东丽区交通运输管理局。直到当天下午,王海军才在处罚室拿到了证据保存清单。而按规定,即使超限也应是先开据清单再扣车。此时处罚结果也出来了,王海军被认定为超限运输大件货物,按照上限罚款三万元。
货车司机王海军:我觉得他们(运管)执法不合理,我就没交。我寻思跟他们研究研究到底怎么回事。他给我讲,有一个姓汤的队长说,给你打比喻,你就拉一根钢筋,超过14米也是大件。就给我这么解释的。
此时王海军才搞明白,天津东丽区运管执法人员所说的超过14米就是大件货物,依据的是交通部1996年3月1日实施的《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不过交通部2000年发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车货总长18米以上才算超限,而天津市政公路管理局2013年施行的《天津市查处非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规定》,对于超限的大件货物,也是按车货总长度超过18米计算。并且即使是超限,天津的规定也只是处以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而对他的罚款上来就是三万元。
货车司机王海军:头一天少三万不给解决,少三万不给解决,周一去磨,他说交一万吧,可以研究研究商量商量,交一万块钱得了。一万块钱也接受不了,一个月也挣不了一万块钱,就继续跟他商量找关系。也没办法了,拖个关系找找人,最后罚了5000元。
5000元罚款单
王海军说,除了罚款5000元,他还交了2.7公里的托车费1000元,6天的停车费1200元。这就是位于天津外环雪莲桥附近王海军被要求指定停车的地方,位于一家沙场内的停车场只有一个工作人员。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确实是每天大车200元,而他们每挣一百元要给交通局交60元钱。
停车场工作人员:我告诉你,我这一天撕的发票,不说只有你这点钱。撕得票得上交管局。你知道啥意思嘛,给你们撕票,我们一样也是报税,明白吗?
给你们撕100元钱票,我们交60元钱税。
记者:100元交60元的税?
停车场工作人员:你们就这规定,你弄吗?不弄车场你就别干。
就在对王海军的遭遇采访期间,11月21号,记者暗中跟随东丽区运管执法车辆又有了新的发现。这是在天津津塘公路附近拍摄到的画面。记者注意到,三名运管人员在没有交警陪同的情况下,直接上路拦车。在这个十字路口的三个方向拦截过往车辆。而另一名穿着不同服装的几个人等在路边,一辆拉着危险品的车被运管人员拦住后,同样要求这辆车开往停车场。
货车司机:我桶里有点底,我寻思抹抹再用起来。危险品的话,你让我拉我都不敢拉。
执法人员:不能走城区,这是政策,不是刁难你。我刚才请示领导了,到时候你跟领导说。
货车司机:我这个包装不能扔沟里吧?
执法人员:我也没办法,我刚才请示领导了。
运管人员根本不听司机的解释,随后那名一直在旁边等待的人就直接上了驾驶室,押着这台车开往停车场,记者此时了解到,这也是一家停车场的工作人员,他透露说,自己经常跟着运管人员上路执法。
记者:你那一天停车费多少钱?拖到停车场一天多少钱?
停车场工作人员:不一定有大车有小车。
记者:大车多少钱?
停车场工作人员:大车有100元的,有200元的。
记者:像我们17米的车多少钱?
停车场工作人员:200元钱一天。
记者跟随运管执法车辆来到这家停车场,这家停车场设在一家砖厂内,里面停了十多台车被扣车辆。第二天记者再次探访这家停车场,停车场看门人拒绝陌生人进入。
停车场工作人员:个人承包的,指这赚钱。
记者:这个车场是个人的啊?
停车场工作人员:就是个人的,就是承包的,包出去了,明白了吗?
那么王海军遭遇的是不是违规执法呢,记者随后来到了天津市东丽区运管局,在听了记者的讲述后,东丽区运管局法制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次执法确实存在很多问题。
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工作人员:就你们运管局,你们这种执法行为太野蛮,
太粗暴,而且执法过程当中违纪,我们不同意私自调用拖车,而且拖车费又不交不行,停车场费特别高,有没有资质,收费那个标准是不是法定的。
记者:对,我们要知道这些。
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工作人员:你必须跟市政府公路三乱办公室联系,去反映。
这位工作人员还透露,交通局的这个稽查大队有24人左右,其中外勤有14个,外出执法的有7个组。每年都上缴的罚款有几百万元,虽然罚款是直接缴上级财政,但罚款多少直接关系到稽查大队领导升迁。
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工作人员:有一点我们领导特喜欢。他每年我们领导听报告的时候,他只听数字,他这个数字一旦高了,他认为是对工作的一个认可。你懂我的意思吧?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东丽区这方面罚款比较严重,所以很多司机宁可绕路走,也不会选择从东丽区通过。
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工作人员:其它区县我们在一块开会的时候笑着对我说,你知道他们出一套顺口溜,给你们东丽区都啥话吗?宁挨一顿炮(打),不走东丽道。我宁可绕外环我转一大圈,我也不路过你东丽区的道。他们说东丽区换了汤队之后,逮到了,没毛病的给你弄出点毛病出来,有毛病的往死了罚。
那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这位工作人员说,司机们投诉的问题在东丽区交通局根本解决不了,他建议司机向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反映情况,如果实在不行可以向求助媒体。
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工作人员:你们投诉的结果是什么,你知道吗?就是不了了之,我实话告诉你了。
记者:怎么会不了了之呢?
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工作人员:因为你知道什么叫投诉吗?投诉说白了,对老百姓来说,好像是一个伸冤的一个方式。其实在我们行政部门,关门说说白了,他是给的建议和意见。既然是建议和意见,就可以采纳可不采纳。
即使是拉一根钢筋,也会被认定为超限运输,这样荒诞的理由,连当地的交通局工作人员也承认,有些罚款确实属于公路三乱。根据相关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并没有拦截路上正常行驶车辆的权力。但在随后的调查中,记者在公路上看到了一些更离谱的事。城管部门也加入了公路罚款的行动。
货车司机天天交罚款,城管人员竟建议包月缴费。
11月24日,记者来到宁河县,一出芦台西收费站路口。就见到了城管的执法车停在高速路口,过了下午三点多,路上的货车逐渐多了起来,路上的这些城管从车上下来,开始伸手拦车,一辆运载成品纸的货车被城管拦了下来。
记者:一般都罚多少钱?
货车司机:五十元钱。
记者:有发票吗?
货车司机:有的时候有票,有的时候没票。
记者:每天都罚吗?
货车司机:每天都罚。
记者:天天罚?
货车司机:天天罚,来一趟罚一趟。
不由分说,这位司机就被罚了50元钱,记者注意到,这是一张由宁河县城管局出具的罚款票据,至于为什么要被罚款,司机说他也不敢问。这位被罚的司机告诉记者,他们往高速路口附件的一家造纸厂运送废纸壳,然后再把成品纸运出去,五十元钱虽然不是很多,但只要经过这里几乎都要交钱。
货车司机:天天挨截。刚才我不讲了吗,土匪还不天天截呢。这个天天截,比土匪还要厉害。每天都截,24小时。
记者随后跟随一辆从芦台西站驶出高速的货车进行了体验,刚一出高速收费站,这辆车就被城管的人拦下来。
记者:咋回事这是?
执法人员:交罚款呢。
记者:这是啥罚款?
执法人员:苫盖不严。
记者:咱们是什么部门的?
执法人员:综合执法。
记者:综合执法是什么部门。
执法人员:城管。
记者:照顾一下,我一天一次。
执法人员:我知道你们是一天一次。我和你说所有的车,都是一天一次。
看到司机讨价还价,城管人员明显有些不耐烦,直接撕下一张50元的发票。
执法人员:你两车交五十元,票拿着。
两辆车收了50元钱之后,城管便催着这两辆货车快点通过。记者注意到,在宁河县仅有的两个高速路出口,几乎24小时都有城管的执法车停在这里,不时对过往车辆进行拦截和处罚。为了弄清这些城管队员为什么会堵在高速路口罚款,记者跟随反映问题的司机来到宁河县城管局,一位副局长告诉记者,以前就有很多人来反映过这个问题。
天津市宁河县城管局副局长:我们这多了。像这种情况,不是你这一个单位找来了。
记者:挺多人反映这个问题吗?
天津市宁河县城管局副局长:是。
当听说货车司机诉说每次路过都会被罚的烦恼,这位副局长干脆给司机出谋划策,建议司机花几百元钱包月,那样还会省些钱。
天津市宁河县城管局副局长:你一个月交多少钱,你车可以走。我们本都是这样交着,都是跑这个城区道。按月份交钱了,人家的车就可以走。
记者:就是月票?
天津市宁河县城管局副局长:对。
城管上路拦车罚款的依据是什么呢?记者找到城管局的法制科,法制科的科长告诉记者,一些拉土车和拉纸壳的车影响了市容环境,所以城管会对这些车辆进行处罚。当记者追问,为什么城管的车堵在高速路口罚款时,这位科长情绪有些激动起来。
天津市宁河县城管局法制科科长:这话说有点不妥。但是反过来说,如果不在那个口截着,一个车也控制不住,一个也逮不着,一个也处理不了。
法制科长一面坚持说执法有依据,一面却承认这些罚款都没有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还要把50元罚款退还给同去的司机。
被罚司机:罚款也没有这个决定书,就给一个50元钱的票。
天津市宁河县城管局法制科科长:这个绝对有一个简易出发决定书,这个他缺这个,程序上。
被罚司机:你罚得让我不明白。
至于每年上路拦车宁河城管能够罚回来多少钱?法制科长避而不谈,但自己在财务室见到领取票据的本子已经标号到了第23本。在宁河,让司机们提心吊胆的不仅是城管。这些日子司机老刘一直在宁河几个部门之间来回奔走,反映自己的遭遇。今年四月份,他因为超载被宁河路政罚款1万元,但想来想去,老刘觉得罚款不合理。
司机老刘在收费站被拦下
司机老刘:下高速的时候过磅当时是49吨多。然后下了车之后运河公路执法给拦下来,当时看了过磅单,他说不行。把带到过了一下磅,过了56吨1,要进行处罚,说我们超了1.1吨。
老刘说,两次过磅竟然差了近七吨,这样的结果让他目瞪口呆,但宁河的路政执法人员不由分说,当场就提出要罚款两万元,他四处求情才最终确定交一万元钱。
司机老刘:当时要两万块钱,弄的大半天之后花了1万块钱给放行了。然后还交了一个100块钱的过磅费,150块钱的看车费。这个心里非常不舒服,按国家规定看单费应该不让出。当时我就给他说了,他说那不行,你到这来是个人停车场,过磅费停车费都得收。
按照2004年交通、公安、发改委三部门联合下发治理超载超限的文件,治理超限部门应该对超载货物卸载后再予放行,而这里的工作人员告诉老刘,根本不用卸载。
芦台治超站工作人员:不卸货。
老刘:不卸货卸啥?
芦台治超站工作人员:不卸货,我以为卸货呢,听你刚才说是卸货。
老刘:应该是卸。
芦台治超站工作人员:卸什么卸?你以为真的会卸吗?
老刘:嗯。
芦台治超站工作人员:现在这个都不卸。
按照国家规定,对于货车地磅称重允许有5%的误差。老刘的车辆核载55吨,也就是说,即使是56.1吨也算正常,但宁河路政坚持要求罚款一万元,才最终放行。老刘在交款的时候才知道,他并不是最委屈的,在这,竟然有的司机是因为超载200公斤被罚。面对司机的质疑,路政人员的回答却耐人寻味。
芦台治超站工作人员:一共超240公斤。一样,260公斤和240公斤是一样的。油箱油加多一点少一点,那是你的事,你拉来一车水来我也不管。
司机老刘交钱的时候,正好遇到一个司机拿着一叠钱,这个司机的三台车同时被扣,一共缴纳了9万元,才被放行。
11月25日,老刘和维权司机代表王金伍来到芦台治超站,反映超限站乱罚款和收取过磅费和停车费的问题。治超站的站长告诉王金伍,超载200公斤就罚款是因为当时处在阶段性治理期间。
宁河县芦台治超站站长:超载200公斤以上,就是三万元钱。200公斤以上都是三万元钱,我们是在治理期间。
记者:你治理期间到啥时候结束?
宁河县芦台治超站站长:那你别问我。
治理期间为什么就要违背规定罚款,治超站负责人最终也没有讲清楚。对此,维权司机王金伍给出了自己的分析。
维权司机王金伍:天津市2010年出台了超限公路行驶规定,规定10%之内不罚款,超过50公斤罚到500块钱。现在2013年7月1号又5%不罚款,
超过这个规定是1500块钱罚款,10%到30%罚到1500到4000。现在都罚到三万元以下,对于它自己有利了,我就照着对我有利的规定罚。
王金伍告诉记者,他曾对这里进行过多次调查,这里不仅经常性违规对往来货车罚款,而且即使是对真正超载的车辆,也违规处理,从不卸载,罚款了事。针对司机们反映的附加收取过磅费和停车费,治超站的站长也承认,这个停车场其实是租赁的。
宁河县芦台治超站站长:(停车场)是企业行为,和我们没关系。只能给你协调这事。
记者:停车场是承包的还是租赁的?还是下属单位的?
宁河县芦台治超站站长:租赁形式的。这是流动的也可以租赁,国家规定。
记者:反正停车场时归我们管是吗?
宁河县芦台治超站站长:业务上归我们管。
记者:那收费上和我们有什么直接关系吗?
宁河县芦台治超站站长:收费上不应该收。
然而,反映归反映,当记者离开宁河时,在这的高速路入口,路政的执法车辆仍然在对过往车辆一辆辆拦截着。
面对司机的投诉,城管局的负责人竟然提议司机办个罚款的包月,如此荒诞的说辞,让人既气愤由好笑。这位城管局的负责人似乎已经忘了自己的行政职责、忘了自己的身份,忘了本应该烂熟于胸的法律法规。梳理记者在天津采访所看到的现象,表面来看,是多个部门在交叉执法、多头执法、违规执法,但本质上,其实还是部门利益、局部利益在作祟。对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十八届三中会全明确提出,要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我们期盼着地方政府能拿出改革的勇气,从公路管理机制入手,在这方面先行先试。改革,就是推动建立新的科学的社会运行机制,更多更好的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国家的经济建设,社会的和谐管理提供服务,规范权力的合理合法使用,必然会触及一些部门的利益,面对改革所提出的要求,强调这样那样困难的地区和部门,我们可以借用习近平同志在山东考察时引用的那付对联: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饭,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不对群众负责,最终历史和人民都将对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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