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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福田?戴姆勒与重汽?曼合资的对比分析(二)

        二、福田•戴姆勒与重汽•曼合资合作模式对比及分析

  合资合作情况简介--北汽福田与戴姆勒

  2009年1月29日双方正式签订合资协议:双方约定将在中国设立中国中重卡合资公司(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福田汽车将以现有欧曼中重型卡车业务的可拆分资产(作价约28亿元)出资,戴姆勒现金出资28亿元。各持有合资公司50%的股权。

  合资合作情况简介--中国重汽与曼

  2009年7月15日,中国重汽和德国卡车制造商曼公司签署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德国曼以5.6亿欧元收购中国重汽25%的股份;中国重汽付出总额近9亿人民币以获得曼公司的相关技术许可费用。

  合资合作模式对比及分析

  北汽福田与戴姆勒:

  双方采用了以对等出资筹建新公司(中重卡合资公司)的合资合作模式。

  戴姆勒是以现金作为其资本出资,而福田则将其与欧曼相关的全部中重卡业务经过评估后等同出资。

  成立的合资公司只采用福田欧曼单一品牌。注入奔驰技术的新产品上将被烙上“FOTON”的LOGO,而提供戴姆勒核心动力的产品,则在驾驶室上打上“戴姆勒动力”的字样。

  合资后,北汽福田不仅保住了自己的自主品牌,同时能得到奔驰的关键技术,提升竞争力。由于合资公司不会引进基于奔驰技术平台的中重卡产品,只是利用奔驰的技术对福田汽车的现有中重卡车型加以改进,出于保护品牌的需要,戴姆勒公司没有在合资公司中使用奔驰品牌,而仅仅使用福田欧曼品牌。这种合资形式保证了中方合资后不仅不会放弃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而且还有助于通过合资这种形式提升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中国重汽与曼:

  过去,中国重汽一直坚持 “以市场换技术”的模式与外资合作。这次曼则是通过增资入股方式与中国重汽合资合作。曼对中国重汽的总股权投资为5.60亿欧元,占中国重汽25%股本加1股的股权。

  此外,中国重汽另付出总额近9亿人民币,获得德国曼授予中国重汽一项完整卡车、三款D系列发动机在中国的独家使用许可技术和专门技术权利。

  从以上合资模式看,一方面德国曼对中国重汽股份的收购是通过购买普通股和增资来实现,这意味着,曼只是中国重汽一个稍微特殊一点的股东,而中国重汽仍然是公司大股东。另一方面中国重汽通过支付部分费用获取德国曼整车和发动机技术许可,只是协议技术上进行合作。这两方面的运作,应该说曼对中国重汽企业走向、产品定位等战略问题并不过问,对中国重汽企业发展方向等重大战略问题没有控制权,而是由中国重汽自主处理。

  三、 北汽福田与中国重汽合资后的利弊分析

  利弊分析-- 北汽福田

  有利方面:首先,在没有放弃自主品牌的前提下,通过与戴姆勒合资并引进技术,可以提升自身知名度和竞争力。通过引进生产欧V戴姆勒OM457 12升柴油机(计划2011年底试生产),解决了国家未来对卡车排放标准严格实施的要求。欧曼现有中重卡配装OM457发动机的升级产品在2012年投产,但将在车身上标注“梅赛德斯-奔驰动力”。

  第二,合资公司中还将建立技术中心,目标是对公司生产的各种系列车型的整车、底盘及其关键零部件进行全方位的自主开发、研制,并提升对现有产品进行改进研究的能力。戴姆勒将以专家指导、技术培训及必要的开发技术软、硬件输入等方式向技术中心提供支持。

  第三,合资公司以后将依次在俄罗斯、印度、南美等建立四个重型卡车合资厂。通过戴姆勒全球运作经验和资源,为福田实现全球跨越式发展提供生产和营销网络等方面的支持。

  第四,戴姆勒品牌的中重卡产品将主要作为高端中重卡产品,定位于一级大众市场和二级小众市场,福田的欧曼品牌产品作为中低端中重卡产品将定位于二级大众市场和一级小众市场。这样,福田与戴姆勒形成了合力,从而增进和提高双方在中国乃至全球中重卡产品的竞争力,使双方均能够通过与对方的合作扩大在全球市场的共同份额。

  不利方面:长期来,福田欧曼重卡因为自身缺乏高端核心技术,因此未来合资中将可能出现实力和话语权的不均衡问题。其次,由于目前确定的只是引入奔驰重卡发动机,而奔驰在技术输出上一向保守,因此福田能否真正获得奔驰技术,其前景目前还无法预料。

  利弊分析--中国重汽

  有利方面:

  (1)中国重汽的产品线得到延伸。导入MAN的TGA车型后,使重汽的产品进一步向中高端发展。TGA车型属于中国国产重卡尚未涉足的高端领域,合资使重汽获得了导入高端产品的机会,同时也弥补了公路运输车型的不足,以致在对抗上汽依维柯红岩、广汽日野、以及福田-戴姆勒合作开发的高端重卡产品的竞争中抢得先机。重汽最早将于2012年投产TGA。其次,利用MAN的技术,产品由重卡领域向中卡领域延展。再次,利用MAN的技术,发展客车事业。

  (2)技术升级。首先是整车技术升级:TGA整车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的导入,带来重汽在整车设计制造能力的全面提升。其次,排放技术储备:一次性购买了MAN的欧3、欧4及欧5的发动机技术,保证重汽至少到2016年以前,产品能够满足国家排放法规逐步实施的各项标准,其引入的三款发动机分别是:

  ●D08柴油发动机:排量4.6/6.9L,功率140-280HP;

  ●D20柴油发动机:排量10.5L,功率270-390HP;

  ●D26柴油发动机:排量12.4L,功率340-540HP。

  (3)总成技术提升。通过引进MAN的发动机,还有车桥、变速箱等关键零部件技术,提升重汽现有动力总成技术水平,解决整车产品配套问题。其次,在与MAN的合作正式启动后,将利用MAN的技术首先生产欧3和欧4标准的新发动机自配,预计有关发动机2010年可投产;同时还将生产欧5发动机并计划出口到欧洲国家。

  (4)引进全套制造体系,包括工艺、工装、检验、零部件测试、车间布局等全部体系。

  不利方面:将来曼会不会通过股市的运作增加自己的股份,甚至达到控股重汽的目的?中国重汽会不会沦为曼的一个子公司?如果真是这样,那不仅会引起一场资本的争斗,而且重汽也将逐渐丧失话语权。

来源:卡车网分析师 作者:司康
文章关键词: 福田 戴姆勒 重汽 德国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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