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主任张国宝日前要求,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国产设备采购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总价值的60%。不按要求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项目,财政部门将不予支付资金。
张国宝是在8月28日召开的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经验交流会上说这番话的。
用户盲目购置国外品牌
此前,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曾专门指出:“重大装备国产化项目中,大型关键铸锻件,依靠进口供货,国产件能力、质量难以满足需求,已成为重大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瓶颈,并受制于人。”
张国宝批评说,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花了大量资金引进技术,制造企业消化吸收后也开发了许多新产品,但往往因没有依托工程而得不到验证,或被用户以没有运行业绩为由剥夺投标资格。
不少产品即便是国内已具备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但用户却仍以各种借口拒绝使用,或人为设置各种障碍,增加国产装备进入市场的门槛。
他还说,还有一些使用单位在采购设备时,盲目追求使用国外最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既不考虑性能价格比,也不考虑国内制造业的同步发展,一项技术还没有推广,又去追求其他先进的技术或装备,造成同类装备的“万国牌”和不断重复引进。没有稳定的装备技术路线,装备制造业只能跟着国外技术跑,分散了精力和资金。
政府采购要成为制度
对此,张国宝提出了具体解决措施,他说,对于首台首套进入市场难的问题,国家提出要建立激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
具体制度是国内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开发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并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和先进技术发展方向,经认定,政府进行首购,由采购人直接购买或政府出资购买。
对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的先进装备和产品,纳入政府优先采购的范围。对订购和使用首台首套国产重大技术装备的国家重点工程,可确定为技术进步示范工程,优先予以安排。
还要尽快建立由项目业主、装备制造企业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机制,引导装备制造企业和项目业主对首台首套国产重大技术装备投保。
重大成套装备及其技术的引进工作要有制造、研发和使用单位联合参与,对使用带有附加条件的境外资金直接进口国家重点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点产品要严格审查、论证。
针对此前部分用户企业存在盲目、重复引进现象,张国宝指出,要提出定期调整禁止进口或限制进口的目录。限制进口国内已具备研究开发能力的关键技术,禁止或限制进口高消耗、高污染和已被淘汰的落后装备和技术。
此外,国防领域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用户部门,对于高精尖重大技术装备的发展,国防工业的支持至关重要。为此,要发挥国防采购扶持自主创新的作用,应立足于国内自主创新产品和技术。自主创新产品和技术满足国防或国家安全需求的,应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采购项目,应首先采购国内自主的创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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