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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大亚湾货车临时限行

为缓解大亚湾区道路交通压力,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和我区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区公安分局决定在大亚湾区部分道路对货车实施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5年2月20日起实行,为期6个月

二、限行类型

(一)临深片区:限行重、中型货运机动车(含新能源重、中型货运机动车,其中,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外)。

(二)澳头片区:限行核载30吨(不含)以上的大型车辆。

(三)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限行规定限制。

三、限行路段

(一)临深片区:石化大道西(深圳交界处至龙山一路段)、龙盛五路(深圳交界处至龙山一路段)、龙海三路(聚龙中路至龙山一路段),在早晚高峰时段(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 00-19:00)限行。

(二)澳头片区:中兴中路全段、石化大道(龙山九路至疏港大道段)、中兴北路(科技路至疏港大道段),全天24小时限行。

四、备案通行

限制通行的车辆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到交警大队车管窗口申请,经审批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办理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龙海二路18号综合业务大厅,咨询电话:0752-5385258。

限行措施实行之日起,过渡期1个月。过渡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相关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警告教育。过渡期结束后,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本通告为之前发布的大型车辆限行通告的补充,与本通告有冲突的,以本通告为准。)

限行措施实施周期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落实限行通告中的各项措施,同时收集社会、企业、单位等多方意见,对限行措施实施的有关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析,若临时限行措施实施效果显著,将逐步推动临时限行措施转变为长期限行措施。

政策

来源:中物联危化品物流分会 作者:小语
文章关键词: 广东 惠州 大亚湾 货车 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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