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10月15日起,调整中心城区载货汽车限行区域。现通告如下:
一、 载货车辆可绕行的闭环路线具体为:
北江滨大道—环城北路—仙福路—富裕路—南门路—刘岐大桥—龙头路—三环路—寨头隧道—南江滨大道—石圳大桥。
二、上述道路围合的区域内(不含上述道路)实行货车限行规定:
(一)6:00至22:00禁止重中型载货车辆(包括危化品运输车)及拖拉机、三轮汽车(原称:三轮农用运输车、柴三机)通行;
(二)早晚高峰时段(7:00至9:00和17:00至19:00)禁止中型厢式货车、轻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原称:四轮农用运输车)通行;
(三)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不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