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出行环境,预防较大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出入抚州市中心城区中型以上货车,实行限时限行通行管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行对象:中型以上货车,车长大于或等于6米,或者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5吨的载货汽车。
二、禁限行货车类型:
1.轻型及轻型以下货车不限行;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不含危化品运输车辆)不限行。(注:各路口有禁行标志的,从其规定;个别道路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2.中型以上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大型车辆,每日6时至22时中型以上货车沿过境绕城环路通行,不得驶入过境绕城环路以内的市主城区其他道路(注:各路口有禁行标志的,从其规定;个别道路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限行时间:每日6时至22时中型以上货车沿过境绕城环路通行,不得驶入过境绕城环路以内的市主城区其他道路(注:各路口有禁行标志的,从其规定;个别道路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四、限行区域:自赣东大桥北端引桥交叉路口,沿316国道、东临公路、汝水大道、栖凤大道、文昌南大道、创新大道、汤显祖大道、西津大道、抚北东路、抚河大道、赣东大桥等,划定为中型以上货车过境绕城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