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决策部署,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2024年度省、市有关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要求,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核心,以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原则,以及2024年度省、市、区有关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要求,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
三、整治范围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以及油气管道等重点领域和环节。
(二)烟花爆竹领域。
四、重点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1.经济办(应急组)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以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危险化学品仓库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等为重点,继续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执法监察,依法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2.石滩派出所、三江派出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控,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流向登记和守卫看护制度,严格落实查验及备案安全管理制度,如实记录销售台账并保存相关资料;依法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控,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等。
3.综合执法办依法加强对燃气企业及油气长输管道尤其是高压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强化日常巡查,防患泄漏事故。
4.经济办牵头负责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牵头开展危险物品物流寄递整治,经济办(应急组)和综治办(禁毒组)配合开展。
5.消防队依法对涉及危险物品重点消防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依据职责严厉查处各类消防隐患。
6.环保中心依法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进行监督管理,防止废弃危险化学品造成不良影响和事故。
7.石滩交管所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人员资格认定,依法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8.石滩市场所、三江市场所依法加强特种设备和防爆、可燃气体报警仪、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等管理,督促企业按有关标准检验检测并有效运行。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9.综合服务中心(卫健组)依法加强医疗机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督促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采购、存放、使用、标识等安全管理制度,并全面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实施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10.经济办、综合服务中心(科教文组)、综合服务中心(劳动组)等要依职责分工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引进化工项目,负责加强学校、科研单位、技校等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督促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化学品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
11.各村(居)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打非”行动,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强化对城中村、出租屋(场所)、废旧闲置厂房(窝棚),以及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安全巡查、检查,发现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至相关责任部门。
(二)烟花爆竹领域
1.零售经营环节。经济办(应急组)牵头负责加强零售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单位《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的要求。石滩市场所和三江市场所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管理,强化烟花爆竹质量抽查,严防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2.运输环节。石滩派出所、三江派出所、交警五中队、石滩交管所依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审核烟花爆竹承运单位、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资格,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严格查处未经许可运输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未携带运输许可证、超速超载和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济办按镇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分工,督促寄递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禁通过寄递物流寄送烟花爆竹。
3.燃放环节。石滩派出所、三江派出所负责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依法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措施,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
4.烟花爆竹“打非”。石滩派出所、三江派出所、石滩交管所、经济办(应急组)、综合执法办、石滩市场所、三江市场所等部门依职责分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对行政区域交界地带、城乡结合部、废旧闲置厂房、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物业小区(出租屋)等场所实施全面排查,全方位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和乱摆乱卖等行为。
五、工作安排
(一)全面部署阶段(至5月底)。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总体安排,明确工作任务、检查重点和分工安排,及时动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各项任务措施。要广泛宣传发动,督促有关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至10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区、镇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不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定期分析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各企业等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整治完成的隐患要开展“回头看”检查,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验收和跟踪督促,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底线思维,按照职责分工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析管控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要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强化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检查;要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镇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
(三)注重整治实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作为根本目标,把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范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攻坚内容,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企业,要依法严厉处理、落实强制措施并曝光,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的停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稳定有序,以实际行动迎接新中国75周年华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