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绿通政策”的“整车合法装载”?
整车合法装载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首先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需符合合法装载相关规定,其次运输鲜活农产品需达到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容积的80%及以上。
《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有明确规定,即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生产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相关规定执行。
其中,二轴货车的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运送不可拆解大型物体的低平板专用半挂车载运鲜活农产品的,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同时,《通知》还明确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以司机提供的合法行驶证上登记的信息为准)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仓栅式货车暂以实心栏板高度计算车厢容积),参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对于车辆发生《通知》要求以外其他违法行为(如道路运输证超出有效期等),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不影响其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关于车货总重是如何认定的?
收费公路收费站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称重结果是判定其是否满足核载标准、能否享受“绿通通道”政策的重要依据之一。
通行高速公路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统一由出口收费站负责对车货总重进行认定。
考虑到称重设备可能出现的合理误差,对车货总重超限超载幅度未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司机针对称重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应提示司机依法申请计量仲裁检定,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司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