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使命,充分发挥辽宁作为东北地区入关出海的主通道作用,全力做好“北粮南运”大通道运输保障工作。截至目前,辽宁省沿海港口完成粮食吞吐量3435万吨,同比增长42.3%;铁路运输完成粮食发运量2862万吨,同比增长16%。常备道路运输货运应急保障车辆1700台,设置高速公路收费站粮食运输专用通道105条。全省港口、铁路、公路运力充足且有富余,无船舶压港和运输车辆滞留情况,粮食转运组织高效,较好地满足了“北粮南运”需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粮食运输保障体制机制。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北粮南运”大通道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方案,明确了交通、发改、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以及铁路、港口、公路运输等重点企业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建立了日常沟通协作机制,形成有效工作合力,保障“北粮南运”大通道安全畅通。
二是完善物流网络,增强“北粮南运”大通道集疏能力。依托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大力推进多式联运基础设施“硬联通”与规则标准“软联通”,着力强化以大连港、营口港、锦州港为核心枢纽,其他港口为重要支点的物流网络建设,重点优化“东北地区—大连港、营口港、锦州港—东南沿海”3个海铁联运主通道,完善“东北地区—丹东港、盘锦港—东南沿海”2个海铁联运辅通道,增强“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以及“哈尔滨—沈阳—华中(南)”2个干线铁路大通道粮食发运能力。在重点时段和紧急情况,对港口粮食运输采取优先进出港、优先引航、优先靠泊、优先装卸“四优先”措施,在铁路粮食运输组织上也实行“四优先”,即优先安排去向、优先配备空车、优先组织装车、优先挂运放行,科学合理配置运力。做好公铁、公水、铁水联运组织衔接,实时对接运粮计划安排信息,提前调配港站装卸作业线和人员力量,努力做到运粮车辆“即来即卸”,提升全链条运输周转效率。
三是强化跟踪调度,确保“北粮南运”大通道安全顺畅。建立每日调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粮食物流枢纽运行监测,在港口方面重点监测集疏运、生产作业、港区内外仓储堆存能力3个方面9项指标,在铁路方面重点监测装车计划执行率、集装箱返空率、日装车数量、入关粮食发运量4项指标,及时协调解决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持粮食仓储运行在合理空间、粮食转运及时高效。加强与粮食发运企业对接,强化粮食货源组织,密切关注粮食运输铁路发运、港口下水、公路在途情况,“一企一策”制定运输方案,保障粮食收发无缝衔接。加强预警预判,做好常态化公路运输应急运力储备,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四是抓好统筹协调,确保疫情防控和物流保通保畅有效落实。严格落实科学精准防控疫情政策措施,严防疫情通过交通物流渠道传播以及以“静默”代替“管控”情况发生,对擅自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限制运输服务以及过度管控货车通行等情况,严肃追责问责。建立了78家重点运输企业“白名单”,为1025台粮食运输车辆办理“绿色通行证”,并开辟港口“绿色通道”,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力保障粮食运输车辆顺利抵港转运。
为做好粮食运输工作,保持供应链稳定运行,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将全力克服疫情以及冬季煤炭保供与粮食运输叠加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加强日常跟踪调度,紧盯主要指标波动变化,深入分析研判粮食运输需求形势,及时协调解决堵点、卡点问题,全力提升粮食物流保通保畅能力,确保“北粮南运”物流运输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