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二十条优化措施发布后,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迅速结合行业实际细化措施,先后印发《关于严禁未经批准阻断交通的通知》《关于重申货运车辆通行政策的紧急通知》以及14条行业优化防控措施,明确“五个严禁”负面清单、“两种情形”通行条件。
内蒙古交通运输部门及时纠正不认可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一刀切”劝返等违规管控行为,优化交通卡口查验流程,增设专用检测通道、危货车辆临停区,降低危货车辆混停安全风险。目前,全区高速公路货车流量持续回升,货车流量日均8.32万辆次,较10月份日均数增长10%;公路货运量日均256.1万吨,较10月份日均数增长6.7%。
下一步,内蒙古交通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二十条优化措施要求,利用12328、12345等服务热线和24小时投诉热线,确保投诉举报问题即报即办、即接即办,对于执行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多次投诉反映的,予以通报曝光;组织开展实地督导、现场核实、三级督办,坚持督帮结合、一事一协调,确保执行到位,严防疫情通过交通运输渠道传播,切实保障交通物流网络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