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鼓励非银机构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通知
各银保监局:
为引导汽车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机构积极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决策部署,助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满足居民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支持新能源汽车销售,提升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可得性
(一)鼓励非银机构开发设计符合新能源汽车特点的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在购置、使用和保有环节的成本,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二)适当扩大绿色金融服务覆盖面,逐步下沉业务渠道,合理增加三四线城市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的有效供给,提高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可得性。
(三)科学研判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趋势,积极完善自身战略和市场布局,进一步加强与新能源汽车厂商的合作、协同,协助维护销售渠道,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应用。
(四)保持对新能源汽车经销商稳定连续的库存融资支持,重点加大对中小微新能源汽车经销商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推进差异化风控管理措施,完善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的业务管理机制
(五)制定差异化的新能源汽车贷款和融资租赁业务审批策略,设立新能源汽车消费贷款专项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
(六)加强金融科技在新能源汽车贷款和融资租赁服务领域的应用,不断优化大数据、信用评分等在贷款和融资租赁业务审批中的使用,提升审批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配合厂商探索建立直客渠道,推广新能源汽车线上直销,提升客户线上消费体验。
(七)坚持有扶有控分类施策,在进一步完善信用制度建设的基础上适当放宽对新能源汽车消费信贷申请条件,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合理确定信贷额度,降低新能源汽车消费门槛。
(八)强化与新能源汽车厂商业务合作方和外包风险管理,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三、拓宽非银机构融资渠道,通过绿色金融产品等方式支持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供给
(九)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机构发行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进一步盘活信贷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十)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机构发行绿色金融专项债,引入多元化社会资金,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助力新能源汽车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