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召开2021年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会,危化品安全管控再次升级!
山东
2021年9月18日上午,山东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召开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安排部署重大危险源企业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诊断行动。
危化品领域。全省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医药企业。对2019年以来未接受应急部组织专家检查及省、市、县未委托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组织专家检查和省应急厅未开展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帮扶重点县所属740家企业进行全覆盖诊断,其他1097企业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查诊断。
诊断企业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履行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据悉,省应急厅统一制定诊断计划,遴选高水平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开展全面诊断。
江苏
9月15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正式启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持续精准防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有力有序推动全省危化品安全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
本轮专项检查督导从即日起持续到10月底,将聚焦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生产企业、经营(带储存)企业、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推动企业对标自查率100%、实际交叉检查率100%、检查督导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完成率100%,实现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专项检查督导将继续按照企业自查自改、市级全覆盖检查、省级抽查核查的步骤实施,其中,市级全覆盖检查继续实行交叉检查,省级抽查核查抽查企业的数量不低于全省重大危险源企业总数的5%、重大危险源数量不低于总数的10%。
为严格落实隐患整改闭环,本次检查督导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企业自查、市际互查、省级抽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全部交由企业录入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施整改闭环管理,实现线下检查全覆盖和线上录入全覆盖。各地将对属地企业整改情况实施线上督办,于10月31日前完成主要问题隐患的督办整改。隐患整改不力、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将面临严格的执法处罚。
此外,江苏省还将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强化宣传曝光,协调主流媒体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企业,对典型违法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以案促改”,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同时,积极宣传推广应用专项检查督导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切实筑牢安全生产底线红线。
专项检查督导期间,应急管理部将适时组织力量对我省进行交叉督导核查,重点抽查2个市的专项检查督导工作部署、推进和落实情况。
辽宁
9月15日,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召开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检查督导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辽宁省应急厅副厅长丁明祯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解读了《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暨交叉互检工作方案》和《全省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工作方案》,对第四季度全省危化品监管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各地要周密组织,高质量开展重大危险源检查督导和储罐区风险评估工作。要突出目标导向,压实责任,严把互检质量,严格执法整治,对受检企业逐一严格实施分类整治。各地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对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作用,每个地区都要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企业。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工作,要全面摸清底数,严格对照《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指南(试行)》开展评估,确保工作质量。要根据排查评估结果,实行“一企一策”分类处置。
会议强调,各地要坚持系统治理,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要紧盯重大危险源、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抓重点、强基础、堵漏洞、补短板,有效防范事故,不断提高安全管控的系统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要严把化工园区、危化企业、项目准入的关口,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黑龙江
为持续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9月17日,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召开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及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动员部署会议,推动专项督导及风险评估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指出,根据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安全专项督导工作实施方案》,此次专项督导范围包括涉及重大危险源并取得危险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层面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隐患问题整改情况等内容;
市级层面检查企业开展自查自改的质量、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线上录入问题隐患并实施整改闭环管理情况等内容;
省级层面抽查市级全覆盖检查的质量、“消地”协作机制落实情况、企业自查自改质量及市级执法情况、线上录入问题隐患并实施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宣传曝光情况等内容,实现重大危险源覆盖、企业对标自查率、市级层面交叉检查覆盖率、隐患问题线上录入率、隐患问题整改率达到“5个100%”。
湖南
湖南省安委办近日印发《湖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及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采取“消地联合”“市州交叉”模式,组织开展2021年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及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工作。
此次检查及评估整治范围包括重大危险源企业和化学品储罐区。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巡查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上旬,具体分为企业自查、现场检查、整改督办三个阶段,检查对象是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或使用许可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具体分为企业自评、县市区复查、省市督办、整治攻坚四个阶段,检查对象是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或使用许可证,储存规模1000立方米以上且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学品储罐区。
《方案》明确,要实现4个100%工作目标,即一、二、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及纳入评估范围的化学品储罐区100%覆盖,企业对标自查及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率100%,重大危险源企业市级层面交叉检查覆盖率100%,隐患问题整改率100%。
省安委办要求,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要组建专项工作组,全过程调度指挥检查评估和隐患整改;各市州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抽选精干力量组织交叉检查组深入所交叉检查的市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实地检查,组织化学品储罐区企业开展自评和具体落实复核检查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