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协同落实进京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强化进京物资运输车辆通行保障,在严密防范疫情通过运输环节传播扩散的同时,积极支持和全力配合做好首都生产生活和医疗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目前,北京市对进京货运车辆采取查询司乘人员行程卡及北京市相关委办局核发的《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证明》等管理政策,对疫苗运输车辆仍以《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调运单》作为通行凭证。
通知要求,北京市公安局及周边省份公安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公安检查站点工作流程,明确进京货车通行要求,做到一次停车、同步检查,具备条件的要开通货运车辆快速通道,车流量较大时,及时增加人员、设备和检查站点,提高检查效率;对于持有北京市相关委办局核发的《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证明》和疫苗生产企业、疾控机构盖章的《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调运单》的车辆,实行快速检查、检测,减少车辆排队,为货车进出京快速通行提供便利。
2.进口冷链食品物流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或封闭管理
2021年8月1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简称《指南》),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物流重点环节和重要人员疫情防控,切实加强道路货运车辆消毒、人员岗位管理、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细化保洁后勤服务人员与垃圾盛装器皿等环节的防控要求。
《指南》要求,与进口冷链食品货物直接接触的装卸、搬运、保洁等高风险岗位人员要完成疫苗接种,人员相对固定、登记造册、实行闭环或封闭管理;采取一定工作周期的轮班制,工作期间集中住宿、封闭管理,从严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场所与居住地之间对点转运,避免工作期间与家庭成员和社会普通人群接触;港口码头、口岸等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装卸、搬运、保洁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定期核酸检测频次调整为每隔1天1次,其他一线作业人员1周2次,间隔2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