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回复称: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9号)第二十条相关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自道路运输车辆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频次,委托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一)客车、危货运输车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不满6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超过6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二)其它运输车辆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也就是说,非危险品运输车均为一年一检,危险品运输车也是登记注册5年后才开始施行半年一检,卡友们不必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