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合理利用路网资源,河北省高速交警将根据沿海高速通行情况,对除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货运车辆(以下简称上述车辆)实行按提示通行措施。
其中,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物品运输车辆、5轴(含)以上货车、车长12米以上货运的货运车辆在通行京哈高速时,需根据路面诱导提示设备发布的信息通行相应的高速公路。
例:
1、京哈高速公路北京方向274KM处设置的大型提示标语;
2、京哈高速公路北京方向264KM设置的龙门架LED显示屏;
3、京哈高速公路北京方向272、267、263KM右侧护栏处设置的LED显示屏;
4、京哈高速公路北京方向269、265、263KM右侧护栏处设置的LED显示屏,屏幕左侧为提示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及车型,屏幕右侧为道路指示箭头,绿色为可通行的高速公路,红色为禁行的高速公路。
编后语:
目前,禁行区域均已设置相关提示标语,卡友们在通行京哈高速(河北段)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观察前方是否有进行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