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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回复卡友留言,超4小时必须休息法规或将修改?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的行为。但实际操作起来,对卡友来说是一个大难题……

  因为行车路上,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意外,比如:堵车、时间到了找不到停车位等一系列问题。

  另外也有很多卡友反映,连续行车4小时休息20分钟,根本达不到休息的目的,可能刚眯眼躺下就到时间了,继续开的话困,不继续开的话又得卡着送货时间,真的是进退两难。

  因此有卡友在交通部官网上留言询问,能否对连续驾驶时间进行一定的延长(例如:一天驾驶时间12个小时,每6个小时内必须休息30分钟),对这项制度进行完善。
交通部  疲劳驾驶

  交通部回复表示:

  国家出台驾驶员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的规定,是为了切实保障驾驶员人身安全,避免出现疲劳驾驶,这本身也是对广大驾驶员朋友负责任的体现。

  您留言中所提的建议,对于加强司机疲劳驾驶精准管理具有积极参考价值,我们将会同公安等部门,进一步优化疲劳驾驶管理顶层设计,更好地维护司机合法权益。也建议您合理安排行车作息时间,避免疲劳驾驶。

  从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信息:

  1、连续驾车4小时强制休息的政策暂时不会修改;

  2、交通部将会联合多部门对该政策进行修改;

  3、卡友们的建议会成为新政策的部分参考标准。

  即便这个政策目前无法立即修改,也可以从其他方面加以改善。比如高速合理规划服务区空间,市区内增建停车场等,便于卡友停车休息。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是否也可以人性化执法,比如遇到高速服务区或市内停车场实在是人满为患,挤不进去的情况下,在超时后对卡友酌情处罚。

  不管如何,还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早解决卡友普遍反映的这一问题。

来源:卡车网 作者:秦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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