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从五月份开始,重点整治: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对此,河北、山东两个运输大省率先回应,已在全省打响专项整治“攻坚战”。
河北省
轻微违法不罚,压减自由裁量空间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河北省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打响专项整治“攻坚战”。
“一把手”靠前指挥 逐级压实责任
5月7日,交通运输部召开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后。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11次就专项整治行动作出指示批示,一抓到底推动整治。
1、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河北建立起“一把手”督导制度,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各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联系辖区各县局,交任务、压担子,将具体任务传导到每一个基层执法站所和执法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省交通运输厅成立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覆盖建立联络员制度,梳理执法不规范问题“负面清单”,并对2019年以来全省各级执法数据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近日,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印发行动方案,围绕安全监管、依法行政等方面提出19项重点整治内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7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探索柔性执法信用监管
针对近期河北发生的典型案例,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围绕完善执法事项清单、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等方面提出11项具体举措,加快构建执法规范化体制机制;聚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突出问题,提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十必须”“五提倡”,规范行政执法用语,严明执法风纪。
在公路治超、道路货运、网约车、出租汽车等领域,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组织编制柔性执法清单,对纳入清单的执法事项,坚持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利用信息化手段与信用承诺制创新监管方式,最大限度地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法治环境。
此外,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还将组织开展执法业务轮训,全面推广应用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力争年内系统使用率达到80%以上;依法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压减自由裁量空间;在治超站等场所开展便民服务,扩大“司机之家”覆盖范围,力争通过一系列的暖人心、赢人心举措,让企业与群众感受到行政执法的“温度”。
山东省
源头治理,建立违法行为记分制度
5月15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视频会,对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重点开展六个方面整治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全面查找当前交通运输执法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二是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聚焦外勤执法、内业处理等关键岗位,重点对执法体制不理顺、执法经费无保障、执法事项不清晰、执法计划不科学、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监督不到位、执法装备不足、风险处置能力不强等方面,全面开展梳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制定防控措施。
三是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行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网络教育、法治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引导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是组织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动。综合运用经济、信用、行政等手段,实行更加精准化精细化的监督执法。加紧编制《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修改《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调整完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不罚”和“轻罚”清单,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依法依规建立违法行为记分制度,对违法行为记分达到一定分值的货运车辆按规定吊销车辆营运证;对记分达到一定分值的货运车辆数量超过本企业货运车辆总数10%的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企业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是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执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和“基层站所开放日”“执法体验周”活动。广泛开展执法效能评议,接受公众监督。优化12328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在超限检测站等执法站所设立便民服务站,加大对货车司机关爱力度,改善货运行业从业环境。
六是组织开展执法队伍轮训工作。扎实开展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三基”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内部管理,推行执法人员轮岗交流、考核评议制度,探索推行执法人员“能进能出”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实行分级分类分批全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