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卡车网> 资讯 > 政策 > 道路交通 >

浙江批准调整这些高速公路收费

  中国卡车网记者2021年5月12日获悉,近期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工程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复函》,同意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工程通过质量检测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

  同意该项目委托台金高速公路东延段沿江收费站合并收费,实施双向收取车辆通行费。

道路交通 高速收费

  此前,省政府办公厅还针对龙丽丽龙高速公路、金华市金东区境内部分高速公路、安吉县境内高速公路等的收费问题进行复函。

  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复函》(2021年3月)。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测算核定工作有关规定,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的测算核定意见,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25年,即龙丽丽龙高速公路龙游至丽水段、北埠枢纽至龙泉段从2006年12月31日至2031年12月30日,丽龙高速公路北埠枢纽至丽水南段从2007年12月25日至2032年12月24日。

  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金华市金东区境内部分高速公路及收费站等差异化收费有关事宜的复函》(2021年3月)。

  同意甬金高速公路傅村收费站、杭金衢高速公路金义新区(鞋塘)收费站纳入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范围,具体如下:对仅行驶杭金衢高速公路郑家坞互通至金义新区(鞋塘)互通段、甬金高速公路傅村枢纽至何宅枢纽段、义乌疏港高速公路何宅枢纽至后宅枢纽段,进出均在杭金衢高速公路金义新区(鞋塘)、郑家坞、浦江、义乌、望道、上溪收费站,甬金高速公路义乌东、徐村、佛堂、义亭、傅村收费站,义乌疏港高速公路湖门、福田、苏溪、廿三里收费站等15个收费站,且安装并使用ETC(电子不停车收费)记账卡的1类客车,免收通行费。由此形成的车辆通行费差额部分,由金华市金东区、义乌市、浦江县政府按商定的比例补偿给相关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实施期限。开始时间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确定并公布,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24时。其间,如国家和省实施新的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则作相应调整。同时,《复函》表示,同意省交通集团关于黄衢南高速公路对货车实施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方案,即对当日22时至次日6时行驶黄衢南高速公路,且安装并使用ETC的5类、6类合法装载货车按4类货车通行费标准收费,其余时间仍按省政府批准的原收费标准收费。

  实施期限暂定1年。开始时间、截止时间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确定并公布。

  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安吉县境内高速公路实行客车差异化收费的复函》(2021年1月)。

  同意安吉县境内高速公路实行客车差异化收费。即对仅行驶杭长高速公路天子湖互通至安吉互通段、申嘉湖高速公路梅溪互通至孝源互通段,进出均在杭长高速公路天子湖、安吉北、安吉收费站和申嘉湖高速公路梅溪、孝源收费站等5个收费站,并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记账卡的浙E牌照1类客车免收通行费。在建的杭长高速公路南北庄收费站经省政府批准运营后,纳入此次实施范围。

  实施时间暂至2022年12月31日,起始时间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确定并公布。其间,如国家和省实施新的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则作相应调整。

  由此形成的车辆通行费差额部分,由安吉县政府负责补偿给相关高速公路业主单位。

来源:中国公路 作者:晓明
文章关键词: 道路交通 高速收费
扫描分享到微信好友或微信朋友圈
新闻反馈与咨询
推荐车型更多
相关文章
热招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