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水库南路通行压力,公安交管部门经调研对该区域交通通行方式进行了调整,禁止中型及以上货运车辆通行。该举措实施以后,属地公安蓟州分局交警支队通过路面警力巡查和电子警察摄录等形式对驾驶人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通过阶段性的治理,该路段通行效率提升的同时,交警发现,仍有极个别驾驶人存在侥幸心理,利用午夜等巡查警力少的时段违法通行。
2021年2月4日,交警发现一辆大型货车存在凌晨1时在水库南路自东向西方向违反禁行规定行驶的违法行为。且驾驶人在行驶中还打开远光灯试图妨碍电子警察对车辆的抓拍摄录。最终,交警通过警务科技手段锁定了该名驾驶人,在将其依法传唤至大队后对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据统计,半个月以来,蓟州交警在此路段共查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车辆56辆,在依法传唤驾驶人后处罚其闯禁行违法行为的同时,对其中存在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一并进行了处罚。提醒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