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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淮北道路运输企业!交通执法发布2021年第1号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有序发展。淮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决定,自2021年1月起对运输企业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智能取证,实施非现场执法。

  一、道路运输企业未按规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例会。

  二、道路运输企业未按规定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三、道路运输企业未按规定每月进行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

  四、年初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五、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六、每月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或者未如实记录教育情况的。

  七、年初未按照规定制定道路运输应急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请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即日起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认真使用《淮北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如实填报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淮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年1月6日

来源:淮北交通执法 作者:语天
文章关键词: 淮北 安全监管 卡车 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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