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8日,哈同公路佳木斯至哈尔滨方向296公里处,安达市嘉鑫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属乙醇罐车发生一起侧翻泄漏事件,泄漏量约30吨,造成1人受伤。12月31日23时30分左右,201国道鹤大公路611公里+800米处,大庆市捷顺货运服务有限公司所属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一起道路运输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
这两起事故发生在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期间,不仅暴露出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突发情况处置能力欠缺等问题,也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门对重点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和重点车辆监管存在盲区和漏洞,应急联动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为深刻吸取这两起事故教训,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同类事故,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增强抓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市(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依然较为薄弱,事故多发的现状没有根本扭转。我省冬季天冷路滑,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极易发生侧滑、翻车,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当前正值岁末年初,新年假期伊始,假日期间出行人员、车辆增多;春节前部分企业赶工期,货车、工程作业车、班线客车等交通出行量将有大幅度增长,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导致次生事故扩大化,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各市(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统筹疫情防控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刻吸取这两起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始终保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深入推进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各市(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在总结前一阶段集中整治经验基础上,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确保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不到位、路面巡查管控不严格、打击“三超一疲劳”不彻底、道路安全设施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并针对冬季降雪结冰等恶劣天气,全面排查急弯、陡坡、路面结冰、事故多发等危险路段,进一步强化交通秩序管控,依法从严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避免群死群伤事件。交通、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集中清理道路运输证载明的经营主体与车辆行驶证登记主体不一致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挂靠车辆,集中治理企业未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未按规定对所属车辆进行检查维护、未按规定对所属车辆进行动态监控和未按规定对所属车辆派发危险货物运单等4类违规运营行为,1月20日前全面完成挂靠运营集中清理工作。
三、全面加强道路交通风险预警和处置能力。当前,我省正值冬季,降雪、冰冻等极端天气较多,给车辆安全出行,特别是高速公路交通带来较大隐患。各市(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特点,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和会商研判,认真研判安全风险,强化预报预警。加强高速公路路警、路地联动,强化事故信息报送,健全高速公路联合应急处置机制,强化事故现场救援管理。要定期组织客运企业开展驾驶员培训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提升驾驶员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四、全面加强春节、“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各市(地)、各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全面分析研判春节、“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加强重点路段和重要时段的巡逻管控,及时采取限制通行、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驾驶人员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