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内容如下:
一、迅速整改,促进货运行业发展
畅通国民经济大循环,高度重视国务院督查情况通报的问题整改,立说立行,迅速行动,全力促进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迅速赴聊城、淄博两市现场督导检查
针对国务院督查反映聊城市莘县和淄博市高青县、桓台县存在的违规设立限高设施等问题,9月22日至24日,省交通运输厅已经组织力量专门赴两市三县进行现场督导。
两市政府组织对相关县区限高限宽设施开展了摸底排查和清理规范,对违法违规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进行拆除。
在此基础上,省交通运输厅决定由厅负责同志带队立即赴聊城、淄博两市,对国务院督查反映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再督导、再检查,全面核查两市问题排查整改成效,确保不留死角,真正落到实处。
三、开展全省“再排查严整治”集中行动
针对此次督查反映问题,坚持举一反三,10月底前在全省开展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再排查严整治”集中行动。
要求全省16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严格对照交通运输部确定的清理内容,对辖区内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重新进行排查梳理和清理规范,进一步摸清底数,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分类整治方案,形成排查整治清单,对合规设立的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按规定程序审批,对违法违规设立的立即拆除。
按照“谁整改、谁签字、谁负责”原则,10月底前统一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成立工作专班
交通运输厅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的工作专班,抓好整改落实的组织协调和调度督导。厅机关抽调专门力量,分市包保督查,实行每周调度通报。
各市交通运输部门相应成立工作专班,抓好本地整改落实工作,形成全行业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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