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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车人注意:货物掉落引事故 要承担相应责任

  2020年9月9日,天津交警高速公路二支队津静大队接到群众宋女士的求助电话,称其货物在高速公路运输途中丢失,希望交警能够帮忙查找。原来,宋女士是我市一家保温材料生产厂家的负责人,当天清晨,她将一批保温材料装车后,便匆匆运往客户厂家。不料,因车辆装载货物捆绑不严,部分保温材料在津沧高速公路上行方向唐官屯服务区附近掉落。接报后,交警津静大队立即派出交警苏志宏带领辅警王志利进行查找,并经多途径寻找最终确定了散落物的具体位置。很快,苏志宏和王志利在津沧高速公路上行方向51公里处第一车道及应急车道,发现了宋女士车上散落的物品,并将其带回大队妥善保管。当天9时许,宋女士及家属来到交警津静大队认领了遗失货物,并对交警和辅警及时为其挽回经济损失连声致谢。

  交警提示广大货车驾驶人,出车前须仔细检查车辆的门板锁扣是否锁定牢固,货物是否捆扎严实。如果因货物掉落而导致交通事故,不仅要承担事故相应责任,还要依法受到处罚。一旦在高速公路上掉落、发现散落物,驾乘人员勿盲目下车冲到车道上去捡,此种情况下应及时报警求助。具体步骤为,将车辆停入应急车道内,第一时间打开双闪灯,并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之后人员到护栏外拨打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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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交警 作者:焦轩 刘媛
文章关键词: 货车 安全 卡车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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