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专项治理工作,公路中心多措并举采取4项机制开展治理工作:
一、建立货车通行动态跟踪机制,重点筛查分析货车异常通行数据;
二、建立特情处置机制,与高速公路经营公司上下联动,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完善问题车辆名单;
三、建立设备召回机制,将问题车辆名单下发合作银行,联合开展设备召回、更换工作;
四、建立客服回访机制,利用微信公众号、发送提示短信、拨打电话等方式联系车主尽快更正车辆信息。
截至目前,第一批126辆货车进行了设备召回更换工作,已完成106辆车型信息的更正工作,挂起处理20辆;第二批110辆货车进行了设备召回更换工作,已完成64辆车型信息的更正工作,挂起处理46辆,天津市“大车小标”专项治理工作总体进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