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对坂银通道(南坪快速至北环大道路段)采取限制大型货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措施。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通知
具体通告如下:
1、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坂银通道(南坪快速至北环大道路段)。
2、本通告所称大型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从事国标GB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和《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列明的危险货物品运输车辆。
3、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限行规定限制。
4、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11月13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