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9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2020年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臭氧(O)浓度明显下降,巩固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标,实现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6项指标全面达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
完成84家燃煤企业整治改造
《方案》提出,大力淘汰高污染高排放企业与落后产能VOCs企业。全面完成84家燃煤企业整治改造,推动逾期末完成的企业在2020年12月底前淘汰退出。对工业增加值与VOCs排放量比值低于30万元/吨的落后产能VOCs企业,实施整治淘汰。
东莞市区8月起全天限行国三柴油车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承诺限期内通过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减少VOCs排放、提高工业增加值等方式达到市规定标准,并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方可予以保留;逾期未达到市规定标准的,由镇街(园区)政府责令在2020年12月底前实施停产整治或淘汰退出;未作出改造承诺的,列入淘汰任务,由镇街(园区)政府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等手段倒逼企业在2020年12月底前退出。
《方案》提出,建立“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效,基本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引导涉气污染企业入驻工业园区(集聚区)。2020年1月1日起,实现涉VOCs排放重点行业新建、扩建、迁建项目入驻工业集聚区(市重大项目除外)。推动一批涉VOCs现存企业搬迁入园。
鼓励各镇街(园区)建设绿色VOCs工业园区(集聚区),推动一批工业园区(集聚区)外,涉VOCs重点企业搬迁入园。引导工业园区(集聚区)采取共性工厂模式,并实施园区内企业高标准集中治污。
《方案》提出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动火电厂和自备电厂煤改气,加快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其中,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压减至1250万吨,实现减压150万吨以上;2020年9月底前,完成东莞市19家自备电厂燃煤发电机组煤改气任务。力争2020年9月底前中堂三联热电厂燃煤机组退役关停。2020年6月底前,谢岗华能热电联产项目实现投产运行。加强配套电网保障,2020年9月底前,中堂热电联产项目实现集中供热。
年底前全市建成充电基础设施3865个
《方案》提出建设“绿色物流”片区, 加快淘汰国Ⅲ标准柴油货车与冒黑烟车辆,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开展交通拥堵治理行动。
7月1日起,在东城、南城、莞城、万江街道各建成不少于1个“绿色物流”片区,全天禁止柴油货车行驶,提倡使用新能源运输车辆。加快制定发布国Ⅲ柴油货车、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的限行通告,确保2020年8月1日起实施核心控制区国Ⅲ柴油货车全天24小时限行,全市实施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全天24小时限行。待条件成熟后,将国Ⅲ柴油货车限行区域扩大至全市域。
新增或更新的市政、通勤、物流等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全力推动存量燃油、燃气等车辆实施新能源车替代。以轻型纯电动环卫车为突破口,市政领域新增、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2020年6月起,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租车优先选用纯电动车。继续统筹推进物流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新增、更新物流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力争今年推广纯电动物流车3000辆以上。进一步深化推动物流车纯电动化的鼓励性、限制性措施。2020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纯电动货车停车充电优惠等政策。
新建的住宅、商务服务业建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等场所严格落实充电设施建设要求,推进已建停车场所逐步增设充电设施。加快公共机构充电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前,全市建成充电基础设施3865个,其中各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内部建成专用充电桩1500个。2020年完成不少于40个拥堵点治理,其中核心控制区不少于20个,有效提升道路畅通度。
坚决杜绝露天烧烤等污染行为反弹
《方案》提出推广应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全面完成VOCs企业过程和末端治理,开展汽修行业VOCs综合整治,加强干洗行业VOCs污染防治,加强餐饮油烟综合治理,开展工业炉窖污染治理。
2020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制鞋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程,完成不少于100家家具制造、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企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程。2020年6月底前,全市涉VOCs排放重点行业基本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全面完成涉VOCs企业末端治理。 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市级以上VOCs重点监管企业的“一企一策”综合整治与核实工作。2020年底前建成活性炭集中再生利用中心和处置中心,提升治理设施处理效率。
在汽修行业推广应用低VO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2020年7月底前,全市汽修企业基本完成底漆、中漆环保型涂料替代工程。完成全市汽修企业VOCs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9月底前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推广建设汽修饭喷共享车间,逐步淘汰分散式汽修喷涂点。2020年6月底前,完成干洗行业VOCs综合整治。
2020年6月底前,全市餐饮业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必须安装高效的油烟净化设施。2020年9月底前,全市大型以上餐饮业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施,核心控制区中型以上餐饮业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施。持续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治理行动,建立重点监管区域清单,对违规行为多发区域进行检查抽查,坚决杜绝露天烧烤等污染行为反弹的现象。
坚持铁腕治污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
在加强移动源治理、扬尘污染等面源综合防控、完善大气环境监测体系等方面,《方案》提出,全面强化机动车达标监管,全面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加强港口船舶排放控制,加强油品的供应保障和销售监管,强化施工工地管理,全面深化道路扬尘防控,加强政府公共用地、储备用地的裸露地面扬尘控制,严禁露天焚烧,提升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实施污染天气错峰生产,实施核心控制区精细化管控,加强污染源监控能力建设,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化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其中,《方案》明确实现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0%,基本消除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建立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基本消除使用超标、高排放、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现象。加强油品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等全过程监管。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0%,基本消除违法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现象。
东莞市施工工地满足“六个100%”扬尘防治标准。2020年6月底前,全市工地扬尘在线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建成投入使用。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强巡查监督和执法查处,持续联合开展泥头车、砂石运输车“扬撒滴漏”和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末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运输单位严管重罚。
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采取交叉检查等方式,严格环境执法检查,加强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生活源等各领域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