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驶出高速公路时,出口车道显示当次通行的全程费用,实现“一次行程、一张账单、一次扣费、一次告知”。
陕西高速公路恢复收费
收费标准全省高速公路货车实施差异化收费。经省政府批准,合法装载的2、4、5类货车,通行陕西省四类高速道路及第二类加收的桥隧,4类货车通行G65包茂高速西安至铜川公路时,在陕政函〔2019〕207号文件批准收费标准优惠10%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优惠,具体优惠比例如下。
备注:一类道路指省政府批复标准1类货车为0.4元/车公里对应的道路,二类道路指1类货车为0.5元/车公里对应的道路,三类道路指1类货车为0.6元/车公里对应的道路,四类道路指1类货车为0.7元/车公里对应的道路;二类桥隧指1类货车加收标准为15元/车次对应的桥隧;西铜公路指G65包茂高速西安至铜川公路。
优惠后货车通行各路段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官网,“陕西交通12122”微信公众号、“陕西12122”微信小程序、“陕西高速”今日头条号等。
本次差异化收费政策,自恢复收费起执行,期间我们将监测评估实施效果,适时调整,届时将提前公告。
车辆通行费计费及取整原则车辆应缴通行费额,按照实际行驶里程乘以对应的收费标准计算(若有大型桥梁隧道加收通行费的,再加桥隧加收费用)。
MTC车辆按应缴通行费额“四舍五入”取整到元;ETC车辆在应缴通行费额基础上(如应缴费额尾数小于0.5元则舍去),执行ETC优惠折扣后,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分。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方式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车辆等特殊运输车辆应安装ETC。
安装ETC的车辆,需提前在“中国ETC服务”小程序进行互联网预约通行。在出口收费站前往指定地点主动申请查验,未申请查验直接驶离的,不享受通行费免费政策。未预约或已预约通行但发生扣费的ETC车辆,出口收费站查验合格后,需在“中国ETC服务”小程序申请办理退费。
未安装ETC的车辆,通行人工或混合车道,在出口收费站主动申请查验。自过渡期结束后(即2020年6月30日24时后),未安装ETC的车辆,不再享受“绿色通道”通行费免费政策。
西安绕城(含机场专用)、西阎高速通行费年费包缴政策陕A、陕U牌照的西安籍一型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车辆行驶证核定座位数≤9座),可办理陕西省西安绕城(含机场专用)、西阎高速通行费年费包缴包缴业务。
鉴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国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对于在2月17日至5月5日处于有效状态的包缴车辆,其包缴有效期根据其包缴期内全省免收通行费的天数予以顺延。请需要延期的客户,尽快前往原ETC办理网点办理包缴有效期顺延和标记业务。
特别提醒通行混合车道,入口领取的CPC卡是通行高速公路重要凭证,请广大司乘人员妥善保管,丢失或损坏通行卡会影响出口正常通行和缴费。
请ETC用户将ETC卡插入电子标签(OBU)内,否则将不能正常通行ETC车道。
陕西省ETC储值卡转换记账卡的最后期限延至2020年7月31日,逾期不换的车辆,将不能通行ETC车道,不享受优惠政策。请广大ETC储值卡用户尽快前往相关服务网点办理转卡业务。
未办理ETC用户、ETC单卡用户(办理了ETC卡,但未安装车载设备)不享受通行全国高速公路95折优惠,建议广大车主尽快给车辆办理ETC,实现享受通行费打折优惠和不停车快捷服务。
有关ETC、包缴等问题请致电:029-96166
有关收费标准及投诉、服务监督请致电:029-12328 1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