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这个治超站启用电子抓拍系统 违反规定将依法处罚
2020年4月1日,云南省公路局超限检测临翔站(云南省省道S330线K4+050)电子抓拍系统正式启用,为公路超限车辆检测站和交警交通安全执法站联合执法,加强路警联合打击超限超载货车逃避治超检查现象打下了坚实基础。
云南这个治超站启用电子抓拍系统 违反规定将依法处罚
临翔超限检测站启用电子抓拍系统,是为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公路运输秩序和交通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云南省公路局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治超联合执法的通知》(云路办〔2019〕344号)及《临沧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用治超检测站电子抓拍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临治超办发〔2020〕6号)等文件要求,经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政府同意设置并于4月1日开始启用的。
电子抓拍系统投入使用后,将由“电子警察”代替人工执法,电子抓拍系统将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对过往货车实施监控,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进行无差异抓拍,实现了对人、车、物的动态监管,防止货车逃避进站检测。
对逃避过磅检测、强行闯关、不按照标线行驶过磅检测的违法货车,由临沧市临翔区交警大队派驻检测站执法人员,根据电子抓拍系统记录下的车辆影像依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以扣3分、罚款150元的处罚,治超员同时对超限超载货车当事人实施监督卸货,交警与治超处理完毕后经复检不再超限超载后予以放行。
货运车辆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引导线路进站接受检测。对货运车辆违反禁令标志不按引导线路进站接受检测、车货总重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闯卡拒检或故意损坏检测设施设备等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中国交通在线
作者:程贵、李开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