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实施入口称重检测后,依据《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货车入口称重检测数据会与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联动,货车经检测确认为合法车辆将自动抬杆放行;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收费系统将禁止发卡和抬杆,且人为无法强制抬杆,拒绝驶入高速公路。
据介绍,在运输不可解体货物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时,货运营业者必须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根据“货车必检、超限禁入”的要求,所有货车必须按照收费站广场设置的货车称重检测指示标志、标线及工作人员引导,有序驶入称重检测设备接受检测。对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货车,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目前,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设备采用两种安装方式:设置在收费站入口车道上,在进入收费站广场时有车道指示标志,货车需靠右行驶,进入称重车道,接受检测;称重检测设备设置在收费站广场或高速公路匝道处时,在进入称重车道前有车道指示标志,货车需主动接受称重检测。
经过称重检测的货运车辆,不超重的可继续前行;超重的货运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将按照规定实施劝返,严禁驶入高速公路。
同时,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和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对高速公路入口周边路段流动联合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对不听劝阻、恶意堵塞、强行冲卡等扰乱检测通行秩序及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
“针对发现的违法货物运输车辆,相关部门将联合惩戒,严格落实‘一超四罚’。简单来说,即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被查处后,将对货运车辆进行责任倒查;对倒查中涉及的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货运源头单位、道路运输企业将依照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说。
违法超限超载3次的,将被纳入大件运输许可数据和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名单。目前,失信“黑名单”数据已下发至车道收费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