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组织湘潭市15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运输业务调度人员以及各执法大队、各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危货运输管理人员共计60余人就电子运单试运行开展专题培训。
危险货物运单是《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 617)要求强制使用的单据,也是国际危险货物运输的通用规则。2017年以来,我市在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方面采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全面使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系统。
危险货物运输
此次推行的危险货物电子运单即是以该监管系统为平台基础进行的一次重要升级,是各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监管的重要载体,对约束承托双方遵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具有重要作用。
危货运输企业通过生成电子运单,从装货地点、目的地、预计到达时间、运输路线到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信息都将被详细记录。管理部门通过电子运单系统,将实现对人、货、车、路、库等信息的全程实时掌控。
推行危货运输电子运单一是有利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电子运单是管理部门监督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载体,能够有效解决企业对所属车辆及人员“监而不控”的问题。
二是有利于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通过实行电子运单制度,能够促进落实托运人源头责任,打击违法托运行为,推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是有利于提高安全监管科学性和针对性,可以将有限的监管力量投入到安全风险大、违法率高的重点环节和企业上,实现精准化监管。
四是有利于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列明的信息是承运人进行运输作业的重要指导,并且一旦发生事故,承运人和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参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和电子运单列明的货物品名、性质及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进行决策和救援。
电子运单页面详情
在后续的工作中,湘潭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将认真总结试点成果,为“危货运输电子运单”正式运行奠定夯实基础,确保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安全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