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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吨及以下厢式运输车出规范性文件!公告内产品2018年4月1日前要全部完成整改!

  2017年11月24日,中机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厢式运输车规范性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总质量≤4.5吨;采用整体式车身(客厢式、封闭式)结构的厢式运输车提出规范性要求。新申报公告的该类厢式运输车应符合规范性要求,《公告》内该类产品应于2018年4月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卡车4.5吨;卡车需采用整体式车身
  关于调整厢式运输车规范性要求的通知

  各车辆生产企业及检测机构:

  经汽车产品技术委员会讨论,主管部门批准,现对厢式运输车产品提出规范性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产品范围

  总质量≤4.5吨;采用整体式车身(客厢式、封闭式)结构的厢式运输车。

  二、审查要求

  (一)车辆的额定载质量应大于车辆乘员数(含驾驶员)×65kg;

  (二)乘员仓与装货仓之间应设置有刚性隔离装置;

  (三)货厢部位不得设置车窗(但驾驶室/区内用于观察货物状态的观察窗除外);

  (四)驾驶区座椅布置不能超过一排,符合GB/T 373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中第2.1.1.9款所定义的短头乘用车座椅布置不能超过两排;

  (五)在选装照片栏目中提交货厢内部照片。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新申报公告的厢式运输车应符合规范性要求;《公告》内产品应于2018年4月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来源: 作者:责编
文章关键词: 规范性文件 整改 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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