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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市全面推开公路建设和农村公路体制改革

  近日,从2016年抚顺市公路建设计划和农村公路体制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抚顺市公路建设和农村公路体制改革已经全面推开。
今年抚顺市公路建设和农村公路体制改革已经全面推开

  截至2015年底,全市公路总里程达到7124.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67.3公里,国省干线公路6条751.7公里,县级公路1324.1公里,乡村级公路4781.6公里。国省干线二级以上公路比重达到96%,形成了“一环、十射、四横八纵、沈抚九通道”为主体框架,县乡村公路紧密衔接的公路网络体系,基本满足了城乡居民的通行需求,实现了全市境内百姓出行当天往返。实施了城市出口、沈抚同城、旅游景区等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为抚顺经济社会实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抚顺市交通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厅的安排部署,安排国省干线改造计划总投资1.4亿元,维修改造黑色路面177.9公里,维修加固桥梁3座,改建危桥1座,加固危桥2座,划设标线3.4万平方米。实施干线公路生命防护工程226.8公里,包括新建钢护栏73916米、标志736套、标线4436平方米。

  今年,抚顺市农村公路(县、乡、村级)维修改造计划总投资2.8亿元,其中省市补贴1.6亿元,县区自筹1.2亿元。计划实施406.5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治理隐患路段667.6公里,危桥改造3座,精准扶贫新建路面工程65公里,三批撤并村通油路新建路面工程22.5公里。

  按照2013年4月1日起施行的《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今年我市农村公路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各县区交通部门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始组建相应组织机构。

  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就是把县级公路的建设、养护、路政管理等管理工作由原来的市交通局责任主体变成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改革后,县级公路的建设、养护、路政等管理由各县(区)政府直接负责,市级公路部门进行备案管理;县级公路建设投资由按项目投资转变为按地区公路里程砍块补贴投资的形式;投资渠道由行业投资变为财政投资;养护投资标准由原每年每公里两万元提高到2.5万元。

  农村公路体制改革与交通部农村公路管理范围相一致,按照相关规范规定,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三个层次;与路网管理体制相匹配,切实落实县(区)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各级交通行政部门行业管理职能;与县(区)域内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逐步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推进农村公路事业持续科学健康发展。

  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的实施及公路管理体制的改革,将为抚顺百姓出行提供更加良好的交通环境,并为拉动地方经济增长,进一步推进抚顺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幸福美丽抚顺做出积极贡献。

来源:卡车网 作者:Jas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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