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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阶段置换国V车用燃油 珠三角先行

  按照部署广东7月1日起开始分阶段推广使用国Ⅴ车用燃油,2015年7月1日前全面完成。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中石化已提前进行国Ⅴ汽油升级置换,广州、东莞、深圳、茂名等14市销售公司5月29日开始置换国Ⅴ标准汽油,升级置换期间暂不涨价。

  广东国Ⅴ车用燃油升级珠三角等14个地市先置换升级,其余地市随后分步骤进行。中石化已提前进行国Ⅴ汽油升级置换,广州、东莞、深圳、茂名等14市销售公司5月29日开始置换国Ⅴ标准汽油,部分地区粤Ⅳ标准汽油已停售。中石化此次汽油升级时间较广东政府要求时间提前1个月。汽油批发价方面,国Ⅴ汽油每吨高出粤Ⅳ汽油200-300元。零售方面,升级置换期间暂不执行优质加价政策,仍按粤Ⅳ汽油零售价执行。

  此前,发改委发布的油品质量升级加价政策要求,车用汽油从第四阶段升级至第五阶段加价标准为每吨170元,折合92#汽油升价约0.13元/升。加价政策或在后期升级置换完成后执行。目前茂名石化、广州石化及湛江东兴炼厂全力满足中石化国Ⅴ汽油需求。10月1日全省置换完成后,广东将成为继北京、江苏、上海之后又一提前推广国Ⅴ标准汽油的省份。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2013年12月18日发布第五阶段车用汽油国家标准,要求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执行。硫含量由第四阶段的50ppm降低至10ppm,降幅达80%,同时锰含量也大幅下降。

  具体升级置换时间

  2014年7月1日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阳江、湛江、茂名、清远、云浮14市全部销售国Ⅴ车用汽油。2014年10月1日起,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潮州、揭阳7市全部销售国Ⅴ车用汽油。

  2015年4月1日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阳江、湛江、茂名、清远、云浮14市全部销售国Ⅴ车用柴油。2015年7月1日起,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潮州、揭阳7市全部销售国Ⅴ车用柴油。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依文
文章关键词: 国四燃油 国V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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