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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加大治超力度 61日施行“治超”地方性法规

  记者从安徽省治超条例宣贯会上获悉,作为全国第一部专门为“治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将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实施,将有效促进安徽省治超长效机制的建立,有望彻底扭转当前治超工作局面。

  《条例》共三十四条,分别就治超责任主体、源头治超、路面治超、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条例》规定: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总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举报超限超载行为予以奖励,对收费公路治超等以往治超的薄弱环节明确了具体的举措。条例还明确规定经流动检查检测显示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驾驶人不得拒绝称重检测。在法律责任方面,对货运车辆严重超限超载和拒绝称重行为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据了解,安徽国省干线每年因超限超载导致公路养护资金增加约5亿至6亿元,此外,超载超限导致每年70%的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极大。即将实施的《条例》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性和针对性,已于3月28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佚名
文章关键词: 治超 治超管理 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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