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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严整大车占用左车道 违规者罚200记3分

  4月1日,山东省日照市集中整治大型车辆长时间违法占用左侧车道专项行动启动,本次行动将持续到6月30日。下午,在日兰高速零点收费站外围,日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民警向过往车辆发放行动宣传彩页,严格检查过往货车。对违反规定的大型车辆,处罚款200元,记3分。

  据了解,整治期间,民警将对巡逻中发现的大型车辆违法占用左侧车道的行为,通过相机、执法记录仪、测速仪等设备进行取证,并将违法车辆引导至收费站、服务区或执勤点进行现场处罚。

  对不具备现场处罚条件的,将利用测速仪、数码相机、摄像机,采用固定监控、巡逻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对违法占用左侧车道、在左侧车道低速行驶的行为进行取证,并录入全省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同时,将车辆违法行为抄告交通运管部门和违法车辆所属运输企业。

  以下五种情况为违规行驶:

  一、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大型客车、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是不允许进入左侧车道行驶的,但考虑到我省高速公路实际情况,大型客车、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超车时,允许临时借用左侧车道,但超车时车速不得低于该车道最低限速值的20%,即时速不得低于80公里,超车后要立即返回右侧车道,禁止超车后继续占用左侧车道行驶。

  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禁止大型客车、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驶入最左侧车道。

  三、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中间车道车辆行驶速度不得低于该车道最低限速值的20%,即中间车道时速不得低于72公里。

  四、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60公里。

  五、大型客车、中型、重型载货汽车违反指示标志上坡路段超车的。

来源:大众网 作者:依文
文章关键词: 货车 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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