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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电子眼抓拍大货车 严查十大行为

  为整治大货车野蛮驾驶行为,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直属大队分别成立“货车整治小分队”,严查严处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行、闯红灯、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无牌无证、驾驶报废及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十大野蛮危险驾驶行为。3月1日起,对违反货车限行规定的情况,交警部门将采取现场查究和电子眼抓拍相结合的形式。

烟台市电子眼抓拍大货车 严查十大行为

  ●货车禁行路段实行错时管理

  2月24日9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货车整治小分队”民警在港城西大街与通世南路路口设卡,重点检查货车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一辆货车运载的钢材超长,后挡板被放下后,驾驶员却没有对所载钢材进行拴系和固定,车辆后尾部被所载钢材压得几乎垂地了。

  “你拉的钢材超长了,这样很危险,一旦发生后车追尾,你也得负责任。”交警当即要求驾驶员对所载钢材进行固定绑扎。随后,在警车押送下该货车进行了过秤。数据显示超载50%以上不足100%,驾驶员被罚款600元,扣3分。

  市交警支队第三大队副大队长石学兵介绍,交警支队部署各个大队对大货车一直实行错时管理,三大队每天都专门安排2-4名民警,分别在12点至14点、18点至22点等时间段,在机场路、青年南路与红旗路路口把守,禁止大货车驶入市区禁行路段。平时,各个中队也在机场路、青年南路、通世南路、港城西大街等路段巡逻,重点检查大货车违法情况。

  一位经常在一线执勤的交警介绍,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是大货车出事的主要原因,由于市区白天货车禁行,因此超载等违法行为多发生在城乡接合部。

  ●行驶记录仪让疲劳驾驶无处可逃

  据市交警支队第二大队副大队长曲涛介绍,根据规定,公路营运载客汽车、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车辆,应当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并保持行驶记录仪正常运行。

  交警二大队辖区设有两个检查点,一个在幸福南路和化工路路口,主要查货车超载和违时行驶,另一个在只楚路科技工业园路口,主要查上下高速车辆的证件和行驶记录仪安装情况。记者看到的三辆被检查的货车中,两辆外地车辆均未安装行驶记录仪。

  一辆烟台货车上的行驶记录仪打印出来的纸张清楚地显示出车辆的行驶信息:该车最后停运时间为2月24日10:07,上次运行自2月23日8:19开始,于22:56停运,目前无疲劳驾驶状况。“汽车安装行驶记录仪,在发生事故时有利于保证司机安全和相关人员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方便交警检查,尤其是疲劳驾驶。”一位执勤交警告诉记者。

  ●查获货车交通违法行为160余起

  自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迅雷2014”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全市交警共查获货车超载、超速、违反禁行标志、遮挡号牌等各类违法行为160余起,对于严重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全部采取上限处罚。

  “大货车一出事,往往是大事,车毁人亡。”一位经常在一线执勤的交警介绍,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是大货车出事的主要原因。有的货车司机为了赶时间,超速行驶,遇到紧急情况时,根本来不及刹车,以致酿成大祸。为了节省成本,有的司机严重超载,使得货车车身笨重,遇到障碍时,难以灵活变速、拐弯、让道。

  据悉,此次“迅雷2014”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一直持续到年底,交警部门在城区道路从严查处酒驾、毒驾、闯红灯、违法停车、随意变道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横穿马路、走机动车道等交通陋习进行严管、严处。

来源:水母网  作者:一鸣
文章关键词: 货车整治 电子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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