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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10月底前整治货车违法行为 1年内超载3次吊销营运证

  2013年6月起至10月30日,哈尔滨将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减少安全隐患,减少货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货车违法成“重灾区”

  据介绍,今年前五个月,哈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式整体较好,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381起,同比下降1.8%;造成387人受伤,同比下降13.42%;77人死亡,同比下降48.32%;直接财产损失677万元,同比下降37.6%。其中,货车交通事故就达82起,造成25人死亡,69人受伤,财产损失达157万元,各项指数均比去年同期上升。

  目前,哈市货车保有量达14.55万辆,虽然仅占机动车总量的14.4%,但发生交通事故数量却达到事故总数的3成,已成为哈市交通违法的“重灾区”。“隐患车辆”短信告知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通过手机短信、电话或书面形式,提示货运企业、车主、驾驶人及时办理审验等业务,对逾期未检验、审验的暂停运营;将车辆逾期未检、末报废、违法或事故未处理、驾驶人逾期未审验、记分超过6分、联系方式不准确等,建立“隐患车辆及驾驶人”专门档案,通报各部门进一步排查。将货车肇事典型案例编成短信,通过手机短信发布给货车驾驶人,提前告知其记满12分后将面临降级注销后果。

  为加强源头治理,各部门将深入货运企业,发现车辆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前不得上路运输,车辆逾期未检、驾驶人逾期未审验的,立即停运,达报废标准车辆强制报废,所有人或驾驶人联系方式不全、不准确的,及时采集。对1年内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列入“行业黑名单”。重型货车将装“GPS”交警部门将启用全部监控和测速设备,严查工程运输车无资质运输、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另外要做好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要果断实施货车限行。通过推进重型货车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或具有行驶记录功能,增强对货车违法的监控与管理;科学规划货车进城时间和线路,解决货运车辆通行、停靠、装卸难的问题。

来源:卡车网 作者:综合报道
文章关键词: 哈尔滨 货车 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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