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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的汽车三包 何时走出等待季

  一个世界上最大的汽车产销国,至今竟然没有一台完整的汽车三包法,若是放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势必被定义为一则笑话,但是如今的中国汽车界却不得不尴尬的面对着这样一则现实的笑话。一边是消费者“声嘶力竭”般的呼唤,一边却是汽车生产商“默不作声”的沉寂,留给世人的,竟然是一个遥遥无期的等待的“季节”;一边是中国汽车消费数量的激增,一边却是汽车投诉的节节攀升,留给中国汽车行业的,竟然是一块无法抹平的伤疤。

  所谓的“三包法”,其实就是指家用汽车的修理、更换和退货这三项责任,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也就是说,在汽车行驶两年或4万公里以内时,如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凭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更换或退货手续,车辆造成损失的,销售者、生产者和修理者应根据规定负责赔偿车主相应损失,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向经销商提出退货要求。不过,由于目前缺乏一个统一的规范,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厂商、经销商和消费者之间往往是各执一词,难以得到一个大家都满意的结果。

  业内人士介绍说,其实早在7年前(2004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就正式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也就是俗称的《汽车三包法(草案)》,在全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这个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的做法使得包括消费者、汽配生产商以及维修店坚信:“在2005年,《三包法》一定能够颁布”,但令人失望的是,七年的等待,换来的依然是等待。直到2011年9月21日,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就《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进行了公开的意见征求,明确提出了家用车“谁销售,谁负责”的三包原则。然而,不论是之前的《草案》,还是2011年提出的《规定》,都更像是一种行业规范,而不是真正的法律文件。并且这些行业规范的约束力和系统性不够,并不足以为“世界上最大的汽车产销国”保驾护航。

  更为严峻的现实是,汽车产量和保有量的增加,势必带来更为严峻的行业问题和矛盾。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共计实施汽车召回82次,召回车辆总数首次突破180万辆,为历年来最高。与之相对应的是,与汽车质量相关的消费类投诉,以及与汽配、维修相关的汽车后市场的问题也再度攀上新高。而2011年全年,我国汽车行业的投诉量与2010年相比,增长了30%左右,严峻的现状和极高的呼声,能否让汽车三包法“顺利出产”成为了业内最大的困惑。

  在这个煎熬,却值得等待的季节里,笔者总结了三包法艰难出台的几点原因:

  第一,汽车生产企业的不配合。这个原因被公认为是2004年汽车三包法出炉受阻的最大因素,据一位参加过2004年汽车“三包”研讨会的业内人士透露,当时一汽、上汽、东风、北汽等几乎国内所有的主要汽车企业联合向国务院最高领导写了一封联名信,明确表态了当时的三包法让企业难以承受。在联名信中,各大企业表示,由于中国汽车工业起步较晚,技术发展尚未成熟,为了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抓住企业发展战略的机遇期,提出了“先出台召回规定,三包政策缓行”的要求。同时,考虑到国内汽车市场规模依旧狭小,如果实施汽车“三包”,国有汽车企业此时尚无能力承担作为额外成本出现的“三包”开支。同时各大车企表示,担心某些消费者以“三包”为借口与企业发生纠葛。而正是这封联名信,与企业在“三包”研讨会内外的强硬态度,造成2004年的汽车“三包”石沉大海,再无音讯。

  第二,缺少公正、合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无门是当前消费者维权难的重点所在,车主不认可厂家的检测结果时,就需要自行进行质量鉴定,而目前国内仅有的几家鉴定机构并不接受单方面委托,如果车主要求进行鉴定还需要得到厂家的书面同意,这对于车主来说难度不小。此前,有业界专家认为,由于鉴定难等问题,中国实施汽车“三包”的环境条件尚不完全具备。而新版《意见征集稿》也仅仅是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可以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专家库;经争议双方同意,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机构可以选择专家参与调解工作。”“处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需要对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严重质量安全性能故障进行检验和鉴定的,按照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有关规定执行。”并没有对此前争议颇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在最新的“三包法意见稿”中,有专家专门指出:“希望汽车新规定能明确指定第三方鉴定机构,并在举证责任方面向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有所倾斜,同时,国家应大力发展第三方鉴定机构,以解决目前出现质量问题却鉴定无门的窘况。”

  需要指出的是,检测费用的承担者以及检测结果的准确度等问题都是不小的阻碍。尤其是一些昂贵的进口汽车,不论是零配件,还是整车的质量、技术,国内对于此类汽车问题的检测缺乏足够的技术、设备支持,都会成为争论的焦点之一。动辄上万的检测费用对于车主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考验,而如果要进行主要部件的检测,其检测费用更是高达十几万,在这天价检测费用面前,更多的车主选择了放弃;另外漫长的投诉过程也让车主身心疲备。

  第三,汽车企业、消费者、相关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观念不足。虽然三包法尚未正式出台,但是从目前国内的法律调查结果来看,国人对待法律的认同感远远不及“争吵”痛快,以至于会出现“有法难依”的局面。因此,在着手法律制定的同时,还应该加强相关的法律宣传工作。否则,消费者在面对纠纷时就会出现举证不力的状况。由于目前消费者遇到的问题多数为:汽车质量、维修质量、合同争议等问题,部分消费者在平时保养、维修时不注意收集相关维修单据,以及车主缺乏对汽车的专业知识,待到维权需要举证时才发现根本无从入手。哪怕是专业人士维权,也会遇到不小的阻碍,因为不同汽车厂商的三包承诺各不相同,是“更换”有质量问题的零配件,是“保修”有质量问题的零配件,还是“退换新车”等等,这些隐藏于合同之中的条条框框也在不经意间扮演着阻碍消费者维权的角色。另外,像三包的范畴、三包法的执行等等,都是“三包法”诞生之前必须准备好答案的问题。

  再加上检测机构、维修服务商的解决效率低,对于有争议的投诉,往往要经过几个回合的往返才能确认。先由车主向4S店报障检测,然后由4S店向厂家进行反馈、备案,如此几个来回下来,少则一、两个月,多则一年半载,车主的维权决心也就这样慢慢的被消耗完,最算有最后坚持下来的,也会被迫在有限的维权成果面前妥协下来。

  然而,正是由于这些看似艰难的阻碍存在,也越发突出了“汽车三包法”的重要性,以及当前环境对该法律的渴求程度。一个健康的汽车生产、销售和服务市场,需要一套完善、系统的法律规范来约束,汽车“三包法”的出台已成必然趋势,而作为消费者、汽车产销服务者以及零配件生产者,每个人都应该参与进三包法的制定中来,提出自己的建议和看法,进而让我国的汽车产业尽早的告别“无法无天”的混乱季节。
来源:慧聪汽车配件网 作者:杨文宇
文章关键词: 汽车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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