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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5年将增百辆消防车 打造4位1体救援体系

  2011年10月10日记者获悉,未来5年,青岛市将大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装备建设,形成陆、海、空、地下四位一体的立体救援装备体系,全市火灾防控形势保持基本稳定,杜绝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及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火灾事故10万人口死亡率下降20%以上。这是近日出台的《青岛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中提出的目标。

  “十二五”我市将大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装备建设,其中将新增100辆消防车,重点配置举高类、供水类、防化抢险类、排烟类等消防特种车辆,灭火类、专勤类、举高类消防车配备比例分别达到50%、30%、20%,力争城市建成区执勤消防站每站配备1辆综合抢险救援车、1辆举高类消防车和1辆高性能水罐(泡沫)消防车,举高类消防车配置形成30米以下、30-50米、50米以上系列化梯次,并购配消防救援直升机、消防艇以及适合海底隧道、跨海大桥、地下铁路等特殊场所灾害事故的特种装备,形成陆、海、空、地下四位一体的立体救援装备体系。

  加强城市建成区消防站建设。重点建设海底隧道特勤消防站、地下铁路特勤消防站、青岛火车北站特勤消防站、前湾保税港区特勤消防站、青岛高新区消防站、城阳区河套消防站、崂山区沙子口消防站、航空消防站、胶南临港区消防站以及市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中心,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将市内四区小型消防站置换成普通型标准消防站。

  “十二五”期间,我市的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也将有巨大飞跃。据悉,全市应急救援将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进一步加强高层、地下工程和隧道、石油化工、山岳与水域救援专业灭火救援队,高速公路和自然灾害事故等一专多能应急救援队的建设,基本形成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其他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地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有效联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佚名
文章关键词: 消防车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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