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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动轮胎翻新行业可持续发展

  “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和制定旧轮胎翻新与废轮胎资源综合利用的行业准入条件,以进一步推动轮胎翻新行业实现健康发展。”日前,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会长朱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十一五”期间,轮胎翻新和综合利用行业取得了比较快的发展。从行业发展的背景和趋势判断,旧轮胎翻新行业仍然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必须从多层次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加快推动旧轮胎翻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废旧轮胎仍是宝贵资源

  旧轮胎翻新率偏低,是目前我国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面临的实际问题。

  “加快发展旧轮胎翻新,是弥补我国橡胶资源稀缺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提高橡胶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方式。”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会长朱军说。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我国已经成为橡胶资源消费大国。据统计,在上百种橡胶制品中,我国生产轮胎所需橡胶约占橡胶总消耗量的70%。而截至2009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1.87亿辆,其中汽车保有量7619万辆,废旧轮胎产生量超过2.3亿条。

  “废旧轮胎仍然是宝贵的资源。”朱军说,国外很多轮胎企业都对质量较好的旧轮胎进行两到三次的翻新利用,以实现资源的节约利用。从实际应用层面来看,如果旧轮胎翻新的技术足够先进,翻新胎的耐磨寿命能达到同规格新轮胎的120%至130%,而翻新胎的能耗和材料只有新胎的四分之一,售价也只有新胎的一半。

  当前,我国轮胎产销已连续8年跃居世界首位;2010年,我国汽车产销均突破1800万辆。朱军告诉记者,从发展趋势看,我国每年的废旧轮胎产生量还将不断增加,因此必须通过引导轮胎翻新企业的科学、合理生产,鼓励消费者使用翻新轮胎,为轮胎翻新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使翻新轮胎的应用范围更加广泛,以缓解轮胎需求量增长给橡胶资源带来的需求压力。

  “废旧轮胎资源使用率不高,旧轮胎翻新率偏低,是目前我国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面临的实际问题。”朱军介绍说,根据有关部门统计,2009年,我国废旧轮胎产生量超过2.3亿条,但可翻新旧轮胎仅有1300万条,占废旧轮胎总量的5%。如果能够有效提高轮胎翻新量,并把已经无法进行翻新利用的废轮胎进行橡胶资源无害化加工再利用,将对缓解我国橡胶资源的匮乏,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也是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全力保障旧轮胎供应

  要加快旧轮胎翻新行业的发展,提高旧轮胎翻新率,必须首先帮助企业解决旧轮胎来源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在生产规模、利用水平、技术装备水平、产品综合利用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形成了旧轮胎翻新再制造、废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废轮胎生产橡胶粉、废轮胎热解成燃料油与炭黑的完整的、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综合利用产业链条。

  在旧轮胎翻新领域,我国已经有一定数量的翻新轮胎产品、翻新轮胎设备,甚至翻新轮胎主要部件——预硫化胎面出口到美国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这表明目前我国在旧轮胎翻新领域的技术水平已经取得了重大的突破。

  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发达国家的轮胎翻新率平均已经达到了45%左右。”朱军告诉记者,根据对多家企业调研的情况看,由于国内可以进行翻新的旧轮胎资源相对稀少,而目前企业从国外进口旧轮胎也并不顺畅,这就造成了不少从事轮胎翻新业务的企业都处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境地。

  朱军表示,要加快推进旧轮胎翻新行业的发展,提高轮胎的循环利用率,必须抓紧研究解决旧轮胎来源的问题,帮助轮胎翻新企业提高生产能力。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新轮胎的质量管理,从制造新轮胎的环节开始抓起,努力提升产品品质,延长胎体的使用寿命。“如果国内的大部分旧轮胎都能够进行翻新,那么每年将节省大量的橡胶资源。”朱军说。

  二是要积极引导和规范消费者对于轮胎的使用,增强轮胎资源综合利用意识。由于我国不少轮胎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超载、超速、超时运行等问题,导致胎体容易过热,对于轮胎的磨耗也特别大,这样的旧胎很难用于翻新。因此,要避免消费者将轮胎“一驶到废”,使轮胎循环利用、节能减排和低碳环保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要加快建设和规范废旧轮胎回收体系,规范回收网络,探索多元化回收机制,实现废旧轮胎产需的高效衔接。

  四是要进一步研究相关政策,鼓励具备旧轮胎进口试点资质的企业充分利用现有政策,从海外进口国内稀缺的旧轮胎资源;对达不到环保、能耗和质量指标的翻胎企业,严格进行关停整改或淘汰出局。

  努力实现规划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国轮胎翻新与循环利用行业的发展任务十分艰巨。但从多种要素综合来看,行业仍有望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

  2011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布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根据《指导意见》,我国在开展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的过程中,首先要有效保护环境,重视环保问题,强化自律意识,综合系统地协调产业上下游关系,对此各方要形成共识,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实现环保达标利用率80%,为实现无害化利用率指标奠定基础。

  《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在开展旧轮胎利用方面要想方设法提高轮胎翻新率,到2015年,我国旧轮胎翻新率由“十一五”末的4%提高到6%。其中,载重轮胎的翻新率要力争从2009年的14%提高到25%,巨型工程轮胎的翻新率要力争从2009年的15%提高到30%,轿车轮胎翻新争取实现零的突破。

  从产业布局上看,到“十二五”末,我国将建成十个左右的废旧轮胎循环利用示范园,振兴东部地区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促进中、西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发展,促进产业集群式发展。

  “从目前行业的发展趋势、技术储备、市场前景等多种要素综合来看,我们有信心在‘十二五’时期实现上述发展目标。”朱军说,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的“加强节能环保和提高质量并重”原则,结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现状,目前行业也在加快研究促进旧轮胎翻新发展,以促进废轮胎减量化。

  要推进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产业持续发展,仍需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等方面的共同努力。

  朱军表示,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其社会管理职能,发挥其纽带与桥梁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加快推进信息统计和产业发展年报制度,协助政府做好行业管理工作,共同推进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产业的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有序发展。

来源:慧聪工程机械网 作者:佚名
文章关键词: 轮胎 轮胎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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