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实施效果显著
由于之前商用车企业对这项政策没有太重视,因此《通知》一出,不少企业慌了手脚,这源于之前企业对该政策不够了解和观望态度。从《商用汽车新闻》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已感受到政策的威力。一家重卡企业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说,由于公司相当大一部分产品没进入《达标车型表》,3月销售就受到了影响。在采访中,许多重卡企业和客车企业负责公告的部门都在为此事忙碌着,尽量使更多车型尽早进入《达标车型表》。
江苏连云港一位重卡经销商也表示,政策在当地执行力度很大,产生的影响也很大,真有用户买了车后办不了道路运输证的来找经销商,可是经销商也解决不了问题。他戏言,今年重卡市场一季度开局平淡肯定与政策脱不了干系,“2月工信部抓生产一致性,3月交通部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销量检测,4月公安部又要检查牵引车是否装配了ABS”。
与此同时,自3月1日政策严格执行后,众多企业纷纷开始申报车型,此时检测机构和技术审查过程中人手不足的矛盾就凸显出来,出现了达标车型难以及时公布的现象。为此,一些企业进京向交通部反映车辆检测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试图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对此,交通部的态度是什么样的?政策实施的力度和方向会否有所变化?记者通过多方打探了解到,交通部的态度是坚决执行,政策的总体方向不会改变。
将加大政策宣贯力度
记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交通运输部已发布了10批次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4月1日刚刚公示了11批达标车型表),公布达标车型共计约8409个。从数量来看,8批次的达标车型仅为2475个,到10批次时,数量已大幅增长,这既说明相比之前企业的申报工作要积极许多,也说明了政策执行的效果正在体现。
由于初期宣传不到位和车辆生产企业违规改装等原因,经营者购买的车辆因不符合规定技术标准而无法获取道路运输证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地区存在管理部门对车辆技术检测机构报送的检测材料把关不严、检测机构未按规定程序检测等情况,导致部分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车辆进入运输市场。
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我们将会加大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制度进入新阶段的宣传,务必使广大车辆生产厂家和运输业户了解,自今年3月1日起所有新购车辆必须达到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要求。同时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醒运输业户在购车前通过《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信息服务网》查询或到运管部门咨询,了解拟购车型的燃料消耗量达标情况,避免出现新购车辆不符合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情况,从而影响营运资格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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