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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3月1日前签购车合同可办营运证

  近日记者得到消息,华东地区部分销售商收到的内部通知显示:各地的运管目前已经收到通知,油耗不达标的车型在销售商和用户能提供3月1号之前的购车合同情况下,可以视同是3月1号之前购买的车型,应予以办理营运证。

  新闻背景:从2011年3月1日起,根据国家交通部颁发的《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达不到油耗限值的车辆将不能够办理《道路运输证》。而这一《办法》一经推出,就传言各大厂商对此《办法》的测试油耗方法提出异议,力图商讨解决。

  这样的消息意味着此《办法》的执行过程有了变通余地,用户可以通过调整购车合同上的时间规避《办法》中的规定。

  本网未进行验证,具体执行力度需要看各地运管部门,请在购车前做好咨询工作。我们也会继续关注报道相关消息,相信这件事情一定会有完美的解决方案。

来源:全景网络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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