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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走到十字路口的高速公路收费

  2011年1月22日,200多辆货车在三峡坝区北岸码头排队候船,绵延千米。这些货车完全可以走一条更快捷的路刚刚建好的三峡翻坝高速公路已开始收费运营,但司机们宁愿多花几个小时的时间,因为“高速公路收费高,平均每辆车要多支付500元”。

  另一则远比这夸张的新闻是,河南农民时建峰拿着两套假军车牌,开着大货车在八个月内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00多次,偷逃过路费368万元,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而据时建峰称,他这8个月只挣了20多万元。

  高速公路已成为不可回避的出行选择,而不合理的收费,却生生“卡”住了本应飞驰的车轮。备受诟病的高速路收费模式已经走到十字路口,亟须回视、反思,确定下一步的方向。

  时建峰被指偷逃的368万元过路费,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无疑是人们最大的疑问。按照收费系统出具的通行信息统计表计算,货车在长葛西收费站通行1172次,逃费343.37万元,平均每次约2930元;通行费之所以如此高,是因为货车超载,超载部分会按基本费率的5倍计算通行费。而据业内人士称,大货车超载150%上路是普遍现象,因为在目前的收费机制下,只有超载才能保证有微薄盈利。

  另外一些数字也说明了高昂过路费对物流业的挤压:目前我国社会物流总成本占GDP的18%、运输费用占GDP超过9%,分别高出发达国家80%和50%。那么,如此昂贵的“买路钱”,是公路维护运营必须付出的成本,还是更多地让部分人中饱私囊?

  政府还贷公路在收费年限届满或已还清贷款后,必须停止收费,对此我国公路法有明确规定。而在现实中,相当多还贷公路通过转让收费权等方式“摇身一变”,成为“经营性公路”,由此拥有了“收100年费也行”的肆无忌惮。

  农民逃368万元过路费案疑点众多,服判似有隐情新京报:偷逃的368万“过路费”怎么算的

  2008年,审计署公布的《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显示:河南省郑州黄河大桥银行贷款7100万元,在已用收费还清全部贷款后,违规继续收费14.5亿元,在地方政府重新核定的收费期内还将收费30亿元……类似违规仍不鲜见,根源在于法规的不完善以及程序的随意和不透明。

  此外,高速路收费还存在种种问题:违规增设收费站;收费标准、方式不合理;贷款、还贷、收费账目和去向等信息不公开,造成“腐败温床”;路政管理和收费部门人员冗杂,等等。

  重重乱象的背后,是法规的模糊和纵容、机制的缺失和不规范,更是发展方向的迷失如果高速公路和铁路一味向着“更快、更长、更密”的方向飞奔,向着修路“致富”的思路运营,却让更多人“交不起费”“买不起票”,也就失去了发展的最终意义。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文章关键词: 高速公路 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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