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卡车网> 资讯 > 政策 > 道路交通 >

用假手续办理20多副真车牌 13人被公诉

  通过制作假证件、购买假发票以及伪造假印章,29岁的马某等从潍坊车管部门“骗”来了20多副车牌及附带证件。1月12日,奎文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13名涉案人员被提起公诉。



  2007年12月21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发布车辆产品公告,对江淮杨天牌17.5米长低平板半挂车、宇畅牌17.8米长低平板半挂车等车型予以撤销,并自2007年12月31日起不再作为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2008年11月20日,国家工信部、公安部发布联合通知,对在车辆公告有效期内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应当办理注册登记。

  潍坊某运输公司经理马某等得知这一信息后,从2009年5月起,通过非法购买2007年12月31日以前的17.5米长低平板半挂车机动车合格证以及伪造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以前),采取伪造车架号等欺骗手段,到潍坊车管所办理出17.5米长低平板半挂车车辆牌照及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

  1月12日上午10点,马某等13名涉案人员被带至奎文法院审判庭,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检察机关称,2009年5月到7月期间,被告人购买了机动车合格证、虚假的机动车销售发票、虚假的车辆保险单后,通过汽车销售公司等伪造车架号并违规通过了车辆检测,然后到潍坊市车管所办理出车牌及配套证件,然后再加价出售。

  据介绍,13名涉案人员涉及办理的车牌20多副。为了凑齐必需的手续办理车牌,被告人韩某通过被告人周某,还购买伪造的二手销售统一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各100份,并购买假车辆保险单、车辆购置税等完税证明,伪造车管所、保险公司、旧车交易市场等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专用印章20多枚。在办理车牌的过程中,马某等人收到高达1万元的好处费,而一套车牌可以卖到3.5万元。

  2009年七八月份,涉案人员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马某等11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应当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追究刑事责任;周某应当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韩某应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

  整个庭审过程历时近6个小时,下午5半左右,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文章关键词:
扫描分享到微信好友或微信朋友圈
新闻反馈与咨询
推荐阅读
推荐车型更多
一周热文
最新视频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