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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通过限制小型卡车排放法案

  欧盟环境部长理事会2010年12月20日在布鲁塞尔通过有关欧盟限制小型卡车二氧化碳排放的法案。这项新法案仅针对满载时重量不超过3.5吨或空载时重量不低于2.61吨的小型卡车。

  欧盟负责气候事务的委员赫泽高在新闻发布会上对欧盟环境部长理事会通过限制小型卡车二氧化碳排放的法案表示高兴。她认为通过推动创新,减少污染和提高能效,汽车制造商完全可以达到规定的限制排放标准,实现欧盟确定的减排目标。

  根据通过的法案,到2014年,欧盟境内70%的小型卡车新车应满足每公里175克的平均排放限值要求;到2015年和2016年,分别要有75%和80%的新车满足这一要求;从2017年起,所有新车都应满足这一平均排放标准;到2020年,争取实现二氧化碳平均排放量控制在每公里147克的长期目标。

  如果汽车制造商生产的车辆二氧化碳排放量超标,就需要为每辆车交付一定数额的罚金。罚金采用逐级递增的方式征收。比如每公里超出限值不足1克的,需缴罚金15欧元;每公里超出限值2克的,需缴25欧元;超出3克则需缴纳95欧元。

  欧盟环境部长通过的法案与欧盟委员会2009年11月提出的有关汽车尾气排放强制标准的初步法案相比有一定距离。根据初步法案,小型卡车二氧化碳平均排放量到2012年应减至每公里175克,到2015年减至每公里160克。初步法案遭到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的反对,他们认为这些规定会让饱受金融危机打击的运输业“雪上加霜”,因此要求推迟小型卡车尾气排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时间。

  根据欧盟的法律程序,欧盟环境部长理事会通过的法案还须获得欧洲议会的最后批准。

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秀荣
文章关键词: 卡车 欧盟 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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