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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牵引车遭投诉 被曝“改码”销售

  近日,记者接到南昌市民李先生投诉称,2009年12月他在江西金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公司”)订购了一台华菱牌牵引车,但提车时却被告知订购的车辆配置不符合国家标准,为了能顺利上牌,已经由厂家和经销商为其订购的车子进行了“改码”。但2010年5月发生的一起翻车事故,让他对这辆被改码的车子质量有所担忧。

  投诉 华菱牵引车被“改码”销售

  2010年1月中旬,李先生前往金马公司提取一个月前订购的华菱牵引车,但交货时让他很吃惊。

  李先生介绍,为节约成本,他于09年12月21日订购了一辆16.5万元的华菱牵引车,并与金马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其中约定,所购华菱牵引车发动机配置的是上柴270马力EGR的发动机,但提货却发现交货的车辆的发动机型号却是上柴290马力EGR的发动机。

  对于经销商的这一举动,李先生感到疑惑,但他后来得知,他的车仍是上柴270马力EGR的发动机,但登记的是上柴290马力EGR的发动机号码,车架号也已更改,保证能上到牌。因为原来的配置的发动机型号达不到国家尾气排放标准,无法上牌。

  面对这样的说法,李先生也只能接受。他说,自己之前只是从价格方面考虑配置,并不清楚购置上柴270马力EGR发动机的车根本上不了牌。但10年5月23日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一起严重翻车事故,让他对这辆车的性能等是否达标很疑惑。

  李先生说,当时翻车事故发生的原因就是方向盘失灵,而车子维修了一个多月才修好,总共造成经济损失8万多元。他目前最大的希望就是销售商能退车并赔偿一定的损失。

  回应 是否“改码”不便作解释

  就此事,7月14日,记者与李先生一同前往位于迎宾中大道的金马公司。对于李先生翻车事故的原因,金马公司经理张敏强一再强调,并非车辆质量导致,而是司机疲劳驾驶。“车辆不存在任何质量缺陷,若李先生能证明车辆不合格可以向厂家索赔,但前提是必须拿出方向盘失灵系车辆质量缺陷的检测报告。”

  而对于李先生反映他所购的华菱牵引车是经“改码”后销售的问题,张敏强回复,不便作解释。

  对于是否继续在销售配置上柴270马力EGR的发动机的重卡?张敏强回答,没有销售。那么,当初公司为何会为李先生的车子配置上柴270马力EGR的发动机?张敏强回应称,签合同时间是在2009年12月21日,提车时间是2010年1月,此时政策已经发生改变。

  张经理提到的政策改变,指的是俗称的国Ⅲ标准出台。然而记者了解到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GB14762-2008标准,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我国从2008年起重型车上路执行国Ⅲ标准,国Ⅲ标准接近欧Ⅲ标准。

  暗访 经销商承诺可“改码”

  然而就在当天,记者暗访到的情况竟是仍可订购“改码”车。

  当时,记者佯装购车者希望配置一部性价比较高的拖车,接待人正是张敏强经理,而他推销的拖车配置均是大马力的发动机。当记者提出希望拖车配置的发动机功率不要那么高时,他便推荐上柴290马力的发动机。而当记者要求配置上柴270马力的发动机时,他直接报价18万元左右。

  记者佯装听闻朋友配置这款发动机的拖车好难上牌,需要更改发动机号。张敏强表示,在广东上牌卡得比较紧,但是在南昌上牌就没问题,车辆的车架号不需要改,但发动机号要改。

  正如李先生所说,他所购的华菱牵引车的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在提车前都已改好,厂家提供的合格证信息也完全吻合。“经销商销售的‘改码’车如此顺利,得益于厂家的极力配合。”但对于此事,记者也试图联系厂家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但该公司江西区域负责人汪姓经理表示,需要了解情况后给予回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数次拨打其电话均无人接听。

  车管所 须经质监检测再认定是否“改码”

  那么,经过改码的车辆是如何上到牌的?对此,南昌市车管所的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一般厂家对发动机进行“改码”在上牌时很难查得出来,因为发动机的号码本来就是由厂家统一用机器打码,若由厂家改码就很难被发现。

  随后,该工作人员通过工信部全国机动车产品公告查询服务系统,输入李先生的车辆信息后,显示的其车辆发动机也是符合国家产品公告,当初上牌时,也正是如此查询的。只要发动机号符合国Ⅲ标准,那么就可以上牌。

  记者了解到,市场上的确存在一些经销商为了获利仍然在销售欧Ⅱ标准的重型车。经销商和厂家串通,由厂家提供合格证,经销商对发动机、车架号等相关信息进行改动,摇身一变就成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合格车辆。南昌市车管所一负责人坦言,虽然改码后并不影响车辆性能,但将不符合环保标准的车辆重新投入市场,已经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

  对于李先生反映自己车辆属于改码车,希望经销商退车的想法,南昌市车管所车辆管理处一负责人表示,鉴于车辆合格证的信息与车辆发动机号相吻合,车管所也无法确认车辆是否为改码车。李先生若要证明车子“改码”,须通过质监部门检测后再认定。

  律师 若经销商和厂家“改码”可索赔

  针对机动车“改码”问题,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肖文军律师表示,我国对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管理有严格要求。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在2008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管理的761号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机动车生产企业要确保出厂的车辆与合格证一一对应。机动车生产企业需对已核发的合格证进行修改或撤销的,应当提交申请并注明原因,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后,方可修改或撤销。

  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若经销商和厂家的确存在“改码”行为的话,那么消费者有权向经销商和厂家索赔。

  记者发稿前,李先生表示,将向质监部门申请对发动机进行检测,以此来证明车辆发动机被“改码”的事实。

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作者:佚名
文章关键词: 华菱重卡 华菱牵引车 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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