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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星马汽车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7月20日,安徽星马汽车公司发布《安徽星马汽车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称,安徽星马公司拟向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鼎悦投资有限公司、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楼必和先生(以下简称“发行对象”)发行股份,购买发行对象所持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10 年4月29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对星马本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于2010年7月16日,下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00753号),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附《安徽星马汽车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星马汽车  编号:临2010-015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拟向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鼎悦投资有限公司、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楼必和先生(以下简称“发行对象”)发行股份,购买发行对象所持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0 年4月29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申请文件。

  2010 年5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00753号),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补正。2010年6月22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相关补正材料。

  2010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00753号),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佚名
文章关键词: 星马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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