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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认定引争议“小吨大标”货车成隐形“杀手”

  据悉,因路政执法人员与货车司机就超载问题发生争执造成的“中国路政执法第一惨案”在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宣判,被告司机被判5年有期徒刑。记者深入市场了解到,中国内地多家汽车生产商(上市公司)大批量生产“小吨大标”货车,甚至在叫卖过程中以“超载没问题”为宣传噱头,成为超载运输的最大祸根。据了解,在中国内地每年交通死亡案件中,有70%与超载有关。

  是否超载引发争议惊天车祸毁了五个家庭

  2008年11月2日凌晨,司机王占阁驾驶着满载农产品的货车行驶到高速公路锦州东出口一公里处时,被凌海市路政管理所执法人员拦住。执法人员认为货车涉嫌超载对其处以千元罚款。随后王占阁出具了高速公路磅单,证明自己并没有超载。但执法人员依然认为对方有超载嫌疑,并扣留了王占阁的营运证。双方争执不下,王占阁愤怒之下驾车离开。于是,双方在公路上演了真实版追车大战,结果造成凌海市路政管理所执法人员一死三伤的惨剧。

  凌海市路政管理所认为,司机王占阁违规超载在先,在不接受处罚的前提下驾车强行离去。执法人员随即驾车追赶,并将执法车停在前方设卡堵截。5分钟后,货车赶至,没有减速,直接撞向执法车,导致执法人员一死三伤严重后果,被告人王占阁涉嫌故意杀人罪。但王占阁的律师却表示,执法人员在此次事件中涉及:路政没有超载罚款权;路政没有经过检测就实施处罚;非法上路拦车;违规使用追车的危险方式执法等8处违法事实。同时回避“在执法车堵截地点,公路右侧路面有一堆石头占了王占阁的行车道,因为执法车知道这段路有石头,到了石头跟前时,执法车急转弯避开石头,到左侧路面,然后违法停车;王占阁看到石头时,本能地向左侧规避,结果撞在执法车上”等重要细节。更重要的是,“执法人员编造在堵截地点停留5分钟等情节,事实上这一切只发生在几秒钟。综上,是凌海市路政管理所上述严重违法行为导致了他们被撞事件的发生。”

  近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根据司法鉴定,对凌海市公路管理段部分重要供词不予采用,判处被告王占阁过失杀人入狱5年,故意杀人指控不成立。

  凌海市公路管理段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虽然事件已经过去很久,但事故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却远远没有休止。死者事发时年仅27岁,妻子刚刚怀孕4个月,母亲重病瘫痪,至今无法接受丧子事实,父亲年迈,一人苦撑这个家;伤者甲,在事故中颅骨受损,至今逢阴天下雨仍头痛难忍,心里阴影犹存;伤者乙,一侧耳廓严重缺失,虽然经过及时治疗保住了生理功能,但高昂的整形手术费让他难以承受;伤者丙,年纪最小,伤势最轻,但心理阴影巨大,至今无法正常工作。而王占阁虽说洗脱故意杀人罪,但5年的牢狱生活也足以让他终身难忘。就这样,5个完整的家庭破碎了。

  “超载没事”成促销噱头多家上市公司生产违规货车

  上述案件反映出一个奇怪的现象,既然司机王占阁已经出示了高速公路开具的磅单证明没有超载,为什么路政执法人员依然坚持“原判”呢?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现在路面上行驶的很多货车本身就设置了“超载陷阱”,业内称之为“小吨大标”。例如一辆货车本身自重为3吨,但出厂合格证上却标注为5吨,如果该货车在载货的情况下磅重,自然这就给运输者带来两吨的“合法超载额度”。如果执法人员要求货车空车磅重并比对合格证,那么车辆会被判定违规上路,同时涉嫌超载两吨。这样看来,驾驶人与执法者就是否超载发生争执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来到位于沈阳市的辽宁福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记者向销售人员表示,自己需要一辆箱式货车和一辆平板式货车,载重量在5吨至7吨均可。销售人员听后立刻向记者推荐了一款福田奥铃平板式货车,并直言不讳地表示,该车手续上标注的整备质量为5.31吨,而实际为3.31吨,“我可以保证,5吨的手续拉7吨没问题。”记者随后追问,这个是不是所谓的“小吨大标”?销售人员肯定地说“没错”。

  记者在调查时了解到,锦州的一位消费者在近期购买了两辆福田奥铃货车。车辆提回后,及时缴纳了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等相关费用,但却无法正常办理落户手续。

  当地警方通过称重后认定,两辆车的发票和出厂合格证上标注的整备质量分别是6.99吨和4.99吨,但实际重量分别为4.30吨和3.40吨,属于严重违规。为了处理此事,一名罗姓管理层领导代表福田汽车专程赶到锦州。对于“福田部分车型为什么上不了牌照﹖”的提问。罗先生表示:“这个是有地区性差异的,也跟当地的交通部门有关,像这样的车,我们在全国销售了很多,都能落得了户,而锦州却不能,所以我们答应他把车退了。”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早已向汽车厂商发出通告,要求2008年12月31日之后,载质量系数不符合法规要求的车型不再允许生产。既然有这样的规定,为什么还要再生产这种不允许生产的车呢﹖”对这个质疑,罗先生没有提出异议,“像这种车,我们每年都生产很多,之所以这么做,也是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为消费者省钱。地方路政人员和交警对货车行车证检查时,很多交警判断运输车辆是否超载,依据就是看该车行车证标定吨位是多少,看车辆实际载货量是否超过标定吨位,超过了就算超载。我们福田是大厂家,每年的销售量很大,如果车召回的话会很麻烦。”

  当记者就此事向销售人员询问并表示担心后,该销售人员当即表示,锦州的那两辆问题车也是他卖的,不过“厂家来人摆平了,找谁也没用。”对于记者的“担心”,该销售人员承认,这样的车子办理相关手续会有难度,但他可以帮助找人疏通,如果车子挂靠在运输公司,好处费是500元左右,如果是自己办理,好处费在1500元左右。看到记者仍心存疑虑,销售人员立刻给记者吃了一颗定心丸,“只要你在我这儿买车,我和你签合同,可以盖公司公章,如果手续办不下来,我们无条件退车。当然,好处费要你拿,到时你可以跟我一起去办手续。”对于记者想要购买厢式货车的想法,销售人员也给出自己的建议:“可以用平板车改装,手续让厂家改一下,保证也是‘小吨大标’。”

  记者随后来到沈阳兴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江淮汽车销售商)。销售经理向记者介绍了一款平板货车,表示该车手续上标注的整备质量为9.2吨,而实际重量仅有4吨,“超载5吨一点问题没有,但这款车脱销了,至少要等20个工作日才能提到车。”销售经理说。看出记者对这种车比较感兴趣,销售经理拿出一个破旧的大本子,上面打印着各款车的具体数据和价格,其中多款“小吨大标”车型用红笔加以特殊标注。销售经理经过一番查找后又向记者推荐了一款车,手续标注总质量为14.455吨,而实际重量为9吨,“这款车超载得也很多,可以立刻提车。”就在记者准备截稿时,该销售经理给记者打来电话,说江淮刚刚推出一款车型,标注总质量为9.58吨,而实际重量不到3.3吨,“这款车可以超载6吨,现在卖得老好了。”

  究竟多少这样的违规货车正在出厂或已经行驶在公路上呢?这些汽车生产商又会给出怎样的回答呢?据福田汽车信息披露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福田汽车2009年销售量激增,截至11月,仅福田奥铃系列产销量就达到3.6861万辆;江淮轻卡在2009年的表现也极为突出,前三季度国内外销售突破12万辆,其中国内销售11.5万辆,同比增长46.4%。对记者提出的“小吨大标”质疑,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正面回应,而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则否认公司生产违规汽车。

  中央酝酿整改方案贯彻落实为重点

  记者在调查时了解到,其实违规货车并非刚刚“盛行”,早在“养路费”时代,曾滋生出一批“大吨小标”货车,由此酿成的祸事不胜枚举。而伴随着养路费告别历史舞台,“大吨小标”的优势很快变为劣势。为了迎合消费者“口味”,一些汽车生产商立刻调整战略,不顾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大批投产“小吨大标”车系,成为助推超载的始作俑者。而早在燃油税方案出台之前,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就发布了《关于规范和清理<公告>中厢式运输车的通知》,对“大吨小标”、厢式卡车的公告进行清理。其中,不少国内知名的商用车企业都“榜上有名”。

  交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迎合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需求,一些汽车生产厂商竞相生产“大吨小标”或“小吨大标”车,影响了汽车工业的健康发展。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造成道路运输市场扭曲,诚信水准下降,严重破坏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阻碍了现代化道路运输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也严重危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专用车分会秘书长王焕民向记者透露:“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已注意到‘小吨大标’车辆逐渐在市场中‘抬头’的现象,正在研究解决方案,具体措施正在考虑中,近期没有出台的迹象。”王焕民同时表示,2004年公安部、交通部(现交通运输部)曾下发了《关于统一治理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避免重复处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标准》),对超载车辆认定做出了具体说明。“原先针对载货车超载问题出台的《标准》仍然适用于治理‘小吨大标’。在产品申报公告的审核环节,国家有关部门依然会按照《标准》要求对产品的质量参数进行审核。现在相关部门研究的重点是如何贯彻落实《标准》,重点解决《标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包括最近比较突出的‘小吨大标’现象。”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张征
文章关键词: 货车 超载 小吨大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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